推進 加強市場建設,適時擴大參與者范圍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向記者透露,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全面推行還需市場建設的進一步完善及參與主體等各項事宜的確定。 據介紹,在市場建設方面,首先,應盡快出臺規范性規章文件,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的發展建設提供保障;其次,要消除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相互割裂、分別定價的格局,建立統一的交易平臺和交易機制,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找到比較可靠的收益率曲線,推進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合理定價;第三,適時推出競爭性做市商制度,強化做市商的信息報備要求,提高信息披露和報備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考慮建立風險敞口報告機制;第四,探索建立完善托管結算平臺,健全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流通轉讓機制。最后,培育完善信息評級機制,明確評級機構對評級結果的責任和義務。短期內可借鑒美國的“雙評級”制度,即對證券化產品,應有至少兩家評級機構從不同的角度、運用不同的評級方法作出評級,以弱化信息不對稱的投資風險。 在市場參與主體方面,這位人士表示,我國應加速非金融機構資本進入。據悉,從目前的試點情況看,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仍然主要在銀行間流通,甚至出現了很多銀行間相互持有對方證券化產品以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情況。而目前我國非金融機構,特別是民間資本已經具備了足夠實力,在充分加強市場建設的前提下,應適時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參與者范圍,并由專門行業自律組織進行培訓,保證參與主體規模的不斷擴大和交易理性程度的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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