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總工會一季度對4萬余家建會企業的260余萬職工收入進行摸底大排查發現,按照“地板工資”進行發放的情況在五類企業中仍然存在,個別企業的職工月薪未能達到城市最低工資標準。
據北京市總工會介紹,五類企業共涉及1598家企業的7.2萬余人,包括: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職工工資增長沒有達到工資指導線下限3%的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沒有達到上年度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平均水平的企業;職工工資收入低于本地區、本行業平均工資水平的企業;因勞動報酬引發的勞資矛盾突出、勞動爭議多發、職工訴求強烈的企業。
排查發現,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企業有777家,占到五類企業的48.6%,而且區縣所屬中小企業所占比例較高。在這類企業中,有的企業擅打“擦邊球”,多發放“地板工資”,涉及的職工多屬于新招用工和勞務派遣工,以及在保潔、保安等崗位工作的員工。
按照計劃,北京市總工會將在第二季度對這些企業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約、啟動協商談判程序,力爭年內讓低收入職工工資有所提高。
北京市總工會在排查中還發現有12家企業月工資未達到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1160元,涉及職工528人,這些企業均為區縣、街道(鄉鎮)所屬中小企業。截至目前,工會組織已與人力社保部門聯手開展工作,12家企業已全部糾正了違法行為。
據悉,北京將進一步加大對全市各類企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情況的摸查力度,同時還將通過建立職工工資專業委員會、建立工資協商專業指導隊伍、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建立調解仲裁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等辦法,保證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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