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機構管理,防止發生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濟南市近日出臺規定,領導干部離職三年內不得任職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機構。
濟南市監察局近日制定的《關于加強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機構管理的意見》明確規定,中介機構不得掛靠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不得聘用在職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3年以內、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原系領導干部的公務員,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上人員,離職2年以內、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其他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人員任職或者執業。
據了解,濟南市這一意見界定的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機構主要包括:項目管理、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勘察設計、工程質量檢測、機械檢測、土地(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房地產估價和營銷策劃、政府采購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工程建設領域其他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
濟南市規定,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視情給予為期2年以內的警示處理。警示期間,各級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項目,不得委托其從事中介業務;情節特別嚴重的,清出濟南市中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