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8日,環保部環監局發布文件稱,永安藥業1.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裝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產;污水處理站排水長期超標排放,現場檢查時弄虛作假。
2012年1月4日,湖北省環保廳黃冬生向中國資本證券網介紹稱,環保廳曾分別于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0月中旬、2011年12月初,對永安藥業進行了三次環保調查,并將相關結果由潛江市環保局交給永安藥業。
為何環保廳歷經三次調查,并出具調查結果,永安藥業卻不公告呢?
此外,更令投資者不解的是,在公司業績大幅上漲的情況下,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永安藥業的12名持股董事、監事、高管中,竟然有10人大幅減持公司股票。據統計,10人累計減持公司股票1297.91萬股,累計套現20376.86萬元。
1月4日,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對此表示,環保廳以及環保局的調查對永安藥業而言屬于重大事件,公司應當立即發布臨時公告,就相關情況進行說明,而永安藥業任何公告都沒有發布,屬于重大信披違規;此外,永安藥業高管在公司被環保調查相關信息未公開前,大規模減持公司股票,涉嫌內幕交易。
超募項目未批先建 污水排放長期超標
2011年12月28日,環保部環監局發布文件稱,永安藥業1.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裝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產;污水處理站排水長期超標排放,現場檢查時弄虛作假。
環監局表示,責成湖北省環境保護廳依法責令永安藥業1.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裝置立即停止生產,限期補辦手續,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責令永安藥業限期治理,處以罰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報請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環保部文件發布后,有相關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
1月4日,深交所公告稱,公共傳媒出現關于永安藥業的信息,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1月4日開市時起臨時停牌,待公司通過指定媒體披露澄清公告后復牌。
1月4日,當中國資本證券網向永安藥業咨詢相關情況時,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將盡快出公告進行解釋,現在不方便透露。
永安藥業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IPO募投項目年產20,000
噸環氧乙烷(EO)裝置的環評報告已取得湖北省環保局鄂環函[2007]421
號文的批復,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政策的要求。
湖北省環保廳對此也進行了公示,以此可以確定,環保部所指的未批先建1.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裝置應該是永安藥業的超募項目。
2010年6月5日,永安藥業董事會審議曾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擴大“酒精法生產環氧乙烷項目”建設規模的議案》,決定增加2萬噸環氧乙烷的產能。
環保局與環保廳說法沖突 為何3次調查均不發公告?
經過調查,中國資本證券網發現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早在2011年10月13日就發布了永安藥業相關環保問題的文件。
湖北省環保廳文件披露,永安醫藥于2010年3月上市,年產;撬3.4萬噸,該公司新廠4萬噸環氧乙烷生產項目已基本建成,變更規模的環評報告尚未得到環保部門批準,屬于未批先建;該使用冷卻水稀釋生產廢水,以便達到排放標準。
湖北省環保廳文件稱,近期通順河潛江-仙桃跨界斷面出現水質異常,廳領導十分重視,派出調查組趕赴現場于2011年10月1-5日組織沿岸環保部門對漢南河-通順河流域排污企業和排污口進行了排查,檢查中發現永安藥業等企業存在超標排放、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建設項目環保手續不全等環境問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如果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既然,湖北省環保廳的調查是在2011年10月1-5日進行的,為何永安藥業當時不發布臨時公告呢?
此外,湖北省環保廳的文件是在2011年10月13日發布的,文件中的時間是2011年10月9日,文件的收件人是潛江市環保局。
1月4日,湖北省環保廳黃冬生(環保廳文件聯系人)向中國資本證券網表示,環保廳是在2011年10月9日將文件發給潛江市環保局,具體的執行是由環保局進行的。
湖北省環保廳的文件決定,責令永安藥業限期整改,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停止稀釋生產廢水,整改工作應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辦環保驗收手續;我廳將依法對其環境違法行為予以處罰。請潛江市環保局將處理結果于10月31日前報告我廳(湖北省環保廳),我廳將適時予以督查。
潛江市環保局是否按環保廳決定于10月31日將處理結果報告給環保廳了呢?目前永安藥業的環保整改進展如何?
但1月4日,潛江市環保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向中國資本證券網表示,環保廳的文件,我局近日才收到。
對此,湖北省環保廳黃冬生卻一口否認,這不可能。我們一共對永安藥業進行了3次環保調查,第一次是在2011年10月1-5日進行的,第二次是在2011年10月中旬進行的,第三次是在2011年12月初進行的,第一次調查發布了整改公告,并由潛江市環保局交由永安藥業,第二次和第三次調查主要是看企業的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意見由潛江市環保局交由永安藥業,期間永安藥業一直積極配合調查,積極整改。
既然接受過3次調查,且“積極整改”的永安藥業為何一直不發公告?
10董監高逢高減持 累計套現2.03億元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永安藥業2011年10月22日發布的2011年3季報稱,2011年第3季度實現凈利潤2083.82萬元,同比增長97.45%。
而投資者奇怪的是,永安藥業的董、監、高卻在公司2011年3季報發布后不久大幅減持公司股票。
2011年10月31日,永安藥業副總經理呂新武以13.17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11.365萬股,套現149.68萬元。
2011年11月2日,永安藥業監事宋頌以16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3.3378萬股,套現53.4048萬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藥業副總經理李劍以15.83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34.09萬股,套現539.6447萬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藥業常務副總經理李聃以15.83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38.665萬股,套現612.06695萬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藥業副總經理董世豪以16.50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28.11萬股,套現463.815萬元。
2011年11月7日,永安藥業董事馬學芳以16.40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160萬股,套現2624萬元。
2011年11月8日,永安藥業副總經理呂新武以16.55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11.865萬股,套現196.36575萬元。
2011年11月8日,永安藥業董事何頂新以15.46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157.575萬股,套現2436.1095萬元。
2011年11月14日,永安藥業董事羅成龍以15.02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300萬股,套現4506萬元。
2011年11月16日,永安藥業監事會主席吳國森以16.04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33.35萬股,套現534.937萬元。
2011年11月17日,永安藥業董事羅成龍以15.90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294.55萬股,套現4683.345萬元。
2011年11月17日,永安藥業董事陳春松以15.90元/股的價格減持公司股票225萬股,套現3577.5萬元。
資料顯示,永安藥業共有董事6名,獨立董事3名,監事3名,高管8名(其中董事陳春松是公司的總經理),董、監、高合計19人,其中12人持有永安藥業的股票。
上述數據顯示,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永安藥業持股董、監、高中共有10人進行過減持,累計減持1297.91萬股,累計套現20376.86萬元。
涉嫌重大信披違規 減持董監高涉內幕交易
中國《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中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均為內幕信息知情人。
永安藥業環境違法案件是在2011年12月28日由環保部披露出來的,永安藥業并未就此事進行公告,之前公司3次接受過相關部門調查,公司的相關人員在第二次被調查后(2011年10月中旬),在公司業績大幅上漲的情況下,“集體”大規模減持公司股票。這是否涉嫌內幕交易呢?
對此,1月4日,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表示,環保廳以及環保局的調查對永安藥業而言屬于重大事件,公司應當立即發布臨時公告,就相關情況進行說明,而永安藥業任何公告都沒有發布,屬于重大信披違規;此外,永安藥業高管在公司被環保調查相關信息未公開前,大規模減持公司股票,涉嫌內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