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iPad的商標權糾紛內有玄機,以小博大,以窮對富的場面格外引人關注,為何說這是一場無關道德的生意之爭?他們雙方爭奪的策略和法理究竟是什么?《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史小諾):各位晚上好!歡迎收看今天的《今日觀察》。風靡全球的平板電腦iPad,在中國到底應該姓什么,是深圳唯冠,還是蘋果公司?關于iPad中國商標權的歸屬,現在已經鬧上法院打起了官司。一方說這個孩子是我親生的,另一方說孩子早已過繼,是我們把他養大成人。那隨著這個爭執越來越升級,ipad命運將會怎么樣?是再付撫養費來換取撫養權,還是從此改名和生父一刀兩斷?今天我們將會就此展開討論。今天演播室的評論員是霍德明和馬光遠。首先一起來看一下這兩天ipad官司的最新進展。 張蕓(本臺記者):這里是位于北京三里屯的蘋果專賣店,那么在蘋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這起商標糾紛案件,其實就是在這個平板電腦的背后的這個ipad商標到底屬于誰,那么目前這起商標的糾紛案件,已經借助了司法程序和行政的手段在予以解決,目前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解說:2月17號,廣東惠州市中院做出判決,被告順電惠州家華店及第三人蘋果電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唯冠公司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一審判定蘋果經銷商ipad商標侵權。 肖才元(唯冠代理律師):這個停止侵權的內容實際上包括三項,就是停止銷售,并且立即消除侵權標識,并且停止廣告宣傳,這是第一項的內容;第二項就是承擔唯冠公司為維權所合理的一些支出費用。 解說:當天,深圳唯冠在北京召開情況說明會。 楊榮山(唯冠集團創始人):iPad商標從1998年就一直伴著唯冠到今天,我們只是在根據中國的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權益,網絡上流傳的索賠100億元,實際上我們公司并沒有這樣的要求,這是屬于專業人士的一個看法。 解說:2000年,唯冠國際臺灣的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另一家子公司——深圳唯冠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2009年,蘋果公司在英國成立了一家簡稱為IP的公司,這家公司以公司名稱與ipad商標近似為由向唯冠提出了收購ipad商標,并保證不進行同業競爭。 楊榮山說,由于唯冠面臨財務危機,本已準備出讓商標,但由于IP公司提出的價格太低,唯冠并沒有同意,隨后,經過多方面的考慮后,唯冠還是同意出讓。 深圳唯冠與蘋果日后的商標糾紛,就出現在這次轉讓上,糾紛的焦點在于臺灣唯冠的那次商標轉讓,是否包含子公司——深圳唯冠,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出示一份證據顯示,當初蘋果通過所謂代理公司IP和臺灣唯冠簽字的時候,楊榮山并沒有簽字。 從授權上來看,是唯冠臺北的授權,所以蘋果在內地銷售ipad是侵犯了唯冠的權益,去年4月,蘋果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狀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決中國內地的ipad的商標專用權歸蘋果公司所有。 去年底,深圳市中院一審宣判,駁回蘋果的訴訟請求,蘋果公司對于判決不服,隨后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商標權糾紛還在升級,不少果迷開始擔憂,是否在未來會買不到ipad,以及是否會影響到新一代平板電腦ipad3在內地的上市進程。 主持人:剛才我們通過這個片子已經看到,現在目前整個事件的一個最新的進展,我們現在看到兩邊的力量其實是不太均衡的,一邊是經營不善,馬上要破產的中國公司,另一邊是全球平板電腦市場的絕對的老大,但是并不因為這個重量不均衡,好像就是說明顯地法律或者是輿論傾向哪一方,我們想了解一下,這個唯冠現在最近幾天,這個詞耳熟能詳,但是以前我們對唯冠了解并不多。 霍德明(財經頻道評論員):對,不過唯冠現在看起來雖然是一個小螞蟻,別忘記了15年前,它可是全世界排名前5大的監視器的廠商,如果年紀跟我差不多的人,可能還會記得有一個牌子叫PROVIEW,還有MAG,都是唯冠的產品。所以他那個時候也是一個中象吧,中大象。 而這一次,這個事情唯冠跟蘋果的爭論,其實就法人上來講,還是分成三塊,一個是在咱們的深圳,我說深圳唯冠好了,另外在香港,它是個控股公司,我姑且說他是香港唯冠,另外還有一個在臺北,叫臺北唯冠,也比較好說。在香港這個唯冠,他控制著這兩家公司,但是真正的幕后的CEO,總裁其實只有這一個人的。 主持人:楊榮山。 霍德明:楊榮山,他這個人在臺灣臺北的唯冠,把這個ipad所謂的商標權,原則上2009年的時候,就轉讓給蘋果了,當然,他這里面但書是把全世界轉讓,但是這里說經過法律還要驗證一下,但是不要忘記了,其實唯冠在1998年開始,他就開始研發,據他自己講的,他研究ipad這一系列的產品,2001年公布了,2003年還有在更新換代了,所以這個產品就唯冠來講,他還在持續下去的。 在這么一個持續的產品中間,我雖然把這個所謂的ipad臺北唯冠轉讓給你,但據楊榮山講,他只是把臺灣的ipad商標權轉讓給你了,其他地方還說不準。 主持人:不包括。 霍德明:所以這次爭議,應該還是說,雖然是有這么一個轉讓的事實,但是法律的認定,可能依照各個地區而有不同的看法,我們且拭目以待。 主持人:我們剛才對唯冠做了一個梳理和了解,光遠你認為現在目前這個兩家的爭論,他的源頭,然后發展到現在,跟我們梳理一下。 馬光遠(財經頻道評論員):事實上現在我們來看的話,最起碼在雙方的第一個回合里邊,蘋果真的被咬了一口,我們以前不知道蘋果的那一個缺口是誰咬的,現在可以肯定的講是唯冠咬的,而且咬的不輕,一個產品本身未來在中國大陸的命運究竟怎么樣,應該說前途未卜,而且非常兇險,從目前的形勢來看的話。 主持人:對。 馬光遠:當然我們說這個案子本身,它是一個明星效應,如果沒有蘋果,一方是全球目前最大的上市公司,市值最大的,另一方又是瀕臨破產的一個企業,那么這種絕對的懸殊地位,讓我們關注一個非常簡單的商標案例。 剛才這個霍老師其實講了一個什么故事呢,就是一個爸爸有三個兒子,其中有一個兒子在臺北,一個兒子在深圳,現在這個爸爸讓臺北的那個兒子跟蘋果簽了一個合同,把ipad這個商標權轉讓給了蘋果,但是深圳的兒子說,他可以轉讓他的,但是在內地的這個商標權是我的,你無權轉讓,所以按照我現在的判斷的話,可能有兩個故事。 一個故事就是真的像蘋果的那個律師,我覺得那個律師非常愚蠢,他講的,因為寫的是中文,所以我看不懂,這是我聽過的最讓我驚訝的,律師的對這個事情的一個解釋,那么就是說,事實上真的是這個臺北,臺灣的這個公司把它全球的真的轉讓了。但是,他并沒有在內地的ipad的商標所有權,所以這屬于一個有權的轉讓。 那么第二點,人家的合同里邊可能真的沒有包含蘋果公司的律師還真的沒有看清楚,有些人講說,蘋果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犯這么愚蠢的錯誤,有時候你會發現,很多偉大的公司就因為一個小小的愚蠢的錯誤倒下了,所以我覺得這兩種可能都有。 現在而且這個唯冠這邊又有一個說法,說你當年在跟我談這個商標轉讓的時候,你請了一個中介公司,這個中介公司現在叫IP,一個特別小的公司,跑來跟我說,說你看我現在生產的這個產品叫ipad,但是這個產品跟你們沒有任何競爭關系,但事實上我們現在知道,它是完全有競爭關系的,所以以3.5萬英鎊,現在看來ipad這四個字母絕對不止3.5萬英鎊,轉讓給了蘋果。 所以唯冠認為,你當時你就已經搞了欺詐,但是我也看到有人講說,很多情況下IT公司之間轉讓商標的時候,通過中介公司轉讓是一個常理,是非常的,為什么呢,如果唯冠當時就聽到說,是蘋果來跟我談的話,那一下子恐怕不是3.5萬英鎊,而是3.5億、35億、甚至350億可能會是這么一個結果。 但是我覺得這個事大家還應該關注的是,唯冠為什么咬蘋果,他可以咬蘋果,我覺得他也可以咬,你是一個梨,他也可以咬,你是一個土豆,他也可以咬,最重要的是你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商標權。 從目前來講的話,我更樂于這個案子按照既定的邏輯去演繹下去,無論從商標權的角度,還是從一個整個的IT界這么大的一個巨頭,它的一個非常好的產品,未來何去何從的這么一個角度,這個案例本身都昭示出一個全方位的多層次的價值和意義。 所以這個案子本身,并不見得全是一個明星效應。而是給以后我們中國企業,給未來很多企業,能夠提供很多不同的警示意義。 主持人:就這樣一個非常熱點的話題,我們來聽一下網友的評論,這位朋友蝸牛他說:蘋果公司對于先前的收購ipad商標就存在一種欺詐行為,那么唯冠本來就是有理的一方也是受害者,蘋果利用其跨國公司大集團的身份,到處打著商標的幌子大肆擴張,這次終于栽在商標上面。這次商標之爭讓中國企業也知道了商標的重要性和維權的厲害。 我們看到現在圍繞ipad的商標的這個歸屬權,雙方是爭執不下,但是他們肯定有各自的不同的立場和法律依據,最終他們的矛盾點會落在哪里?接下來通過一個短片一起來進行了解。 解說:圍繞ipad商標糾紛,當事雙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這起糾紛要從三年前說起,2009年年底,唯冠集團的創始人楊榮山曾授權公司員工麥士宏與英國一家叫做IP的公司簽署了書面協議,以35000英鎊的價格,轉讓了臺灣唯冠在多個國家和地區的ipad商標專用權。 隨后,蘋果公司又以10英鎊的價格,從英國IP公司將這些ipad商標專用權一次性買走。與臺灣唯冠公司簽訂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合同一個月之后,也就是2010年1月蘋果公司推出ipad產品。 深圳唯冠認為,蘋果公司當時是從臺灣的唯冠公司手中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當時具體處理交易的員工麥士宏授權書的內容和簽名蓋章均是臺灣唯冠公司。 盡管蘋果公司和臺灣唯冠公司簽署了合同,購買了ipad商標專用權,但這一合同對深圳唯冠公司并不具有約束力。 所以蘋果公司購買的ipad商標專用權,并不包含中國內地,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批準,ipad商標的專用權仍然屬于深圳唯冠公司。 楊榮山(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臺灣唯冠跟深圳唯冠,它沒有互相的投資關系,它是完全獨立的,所以臺北唯冠的這個合同,當然不能覆蓋深圳唯冠。 解說:蘋果公司認為,臺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民事主體,但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楊榮山,且臺灣唯冠在授權麥士宏簽署轉讓協議時,簽署的是集體轉讓協議,且授權書上也有楊榮山的印章,從民事主體上說,臺灣唯冠無權代理深圳唯冠,但由于兩家公司的特殊關系,楊榮山的授權行為使蘋果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這一商標專用權交易,包含中國內地。 去年年底,深圳市中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原告蘋果公司要商業獲取他人的商標,應該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應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與商標權利人訂立商標轉讓合同,并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 而本案商標轉讓合同系原告IP公司與臺灣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且與被告之間表見代理也不成立。所以,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駁回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主持人:那剛剛看了這個片子,我們想從法律的層面上來分析,這個ipad這個小孩,他到底應該是歸誰的,現在看來覺得還是迷霧重重。 霍德明:你問得非常好,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我就要問了,你講的是哪一個法律了,是香港地區的法律,還是咱們內地的法律。 主持人:好像兩邊現在的… 霍德明:這兩邊由現在的判決是不一樣的精神的,香港的法律,在它的一審判決里面,基本上是支持蘋果的論理的,我給你讀一段香港法官怎么判這件事情的。 香港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在所有被告的行為,被告這里面是唯冠,不是蘋果,蘋果起訴唯冠,在所有的唯冠行為里面顯示他們曾經帶著共同的意圖,聯合起來違反協議條款,從而損害了蘋果,還給英國公司,代理公司的一個利益,于是,這個香港唯冠、臺北唯冠、還有深圳唯冠,都明顯處在,處在誰的控制之下呢,就是那個楊榮山的控制之下,由于他們拒絕這種協議,所以香港認為,他們是這種唯利是圖,就是純粹一個商業機會,趁這個機會,他這里講的,尋求從蘋果那里獲得一千萬美元。 香港判決是很清楚的,他基本上是在,雖然是法律判決,但他在道德層面上認為唯冠這個,他有一種我們說詐欺的這種感覺,香港判法是這么說的。 但是在咱們深圳的中院的判法,說法不一樣了,去年12月他這么說的,深圳中院是這么說,他說:原告要商業獲得他人商標,原告還是蘋果,被告還是唯冠,既然你蘋果要獲得他的商標,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我跟你買東西,我會從你那拿東西過來,我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應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與商標權利人訂立商標轉讓合同,并辦理必要的商標轉讓手續。 這就是馬老師剛剛講的了,在我們法律里面是規定了,口頭說了不算,你還得定下合約,咱們這樣才算真正的。但是我要強調的是,香港的法律跟咱們內地的法律,我剛剛念了兩段話,它的精神是完全不一樣。 主持人:對。 霍德明:一個是強調了法律的形式條文,我們說大陸法系和條文法大概就是這個精神在這里,但是香港那里,可能是案例,判例法,所以它更強調在你簽這個合約之前,你是不是有這么一個企圖,甚至如果說企圖是不良的話,它可能完全把你這個結果否定掉。 主持人:光遠的觀點呢? 馬光遠:我覺得這從來都是一個法律問題,所以當我看到很多人從道德層面去解讀的時候,我就有一點搞不清楚了,因為現在因為唯冠是江河日下,他還過著苦日子,蘋果蒸蒸日上不可一世,全球最大市值的上市公司。 所以這樣的話,大家很容易認為唯冠可能是有某種不良的企圖,但是我想說,如果這個案子不是唯冠和蘋果,而是谷歌和蘋果,我想大家一下子不再從道德層面去解讀,認為它就是一個很正常的,很正當的維護自己商標權的行為。所以我認為還是讓法律回到法律,回到中國法律來講的話,事實上非常簡單,現在你看雙方都在指責,一方欺詐了一方,都說對方是騙子,其實很簡單,第一,把合同拿出來,對吧,我想既然英國蘋果律師他不認識中文,我想這13億人還是認識中文的,拿出來大家看一下,主要的條款,轉讓標的是什么,轉讓范圍又是什么,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很簡單,按照中國,如果說這個商標是轉讓的話,那么商標局它是有檔案的,就是已經檔案,你轉讓給了,如果沒有檔案的話,蘋果必死無疑,這是肯定的。 所以就我們現在的法律來講的話,要證明這個事,其實一點不難,所以我覺得從法律層面來解決的話,就看這兩個核心問題,那么誰占理,蘋果占理呢,二審蘋果贏,如果唯冠占理的話,蘋果恐怕真的是最起碼就“ipad”這四個字母是不是以后屬于他,恐怕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主持人:那么ipad中國商標權的歸屬之爭,這個最后結果將會怎么樣,ipad是否有這種可能性從中國內地撤出去,或者是說ipad是否可能會更名,那么中國的企業從這個事件當中可以學到一些什么?稍后回來繼續評論。 解說:唯冠與蘋果ipad的商標權之爭進一步升級,案件未來的結果將會如何?中國企業又能從中學到什么?《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主持人:歡迎繼續收看今天的《今日觀察》,接下來我們繼續討論愈演愈烈的ipad商標之爭,那么關于這件事情的看法,接下來一起來聽一下財經頻道評論員和專家他們的觀點是怎樣的。 曲三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唯冠深圳是ipad商標權在中國內地的唯一的擁有者,就蘋果公司來說,登陸到中國來銷售這種產品的時候,實際上它是和中國大陸ipad商標是發生了一個沖突。 深圳中院一審判決唯冠深圳勝訴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是能夠站得住腳的,在未來的訴訟當中,無論從國際慣例上來說,還是從中國法律的規定,還有以往的知識產權審判實踐,唯冠深圳占據一個非常有利的地位,完勝這種結果還是很有把握的。 每一個企業要非常珍視呵護自己的商標,一個是自己的商標要內外一致,能夠做到質量的恒定,品質的優良,這是維護商標聲譽長期的一個戰略,在這個過程當中,防止商標侵權,那么一旦發生了侵權,一個是通過發出一些警告,一些律師函來告知侵權行為人或侵權的單位,這種協商如果不成的情況下,那么就要拿起來法律的武器,通過訴訟來維護商標權的權益。 主持人:我們說這件事情,是外國公司在中國遭遇到這樣的法律糾紛,其實我們中國也有很多公司在國外也是有很多這樣的經歷,所以從這個事情上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件上,我們中國企業應該學到哪些?以至于今后在國外的一些企業在擴張的過程當中不再摔跟頭。 霍德明:你注意到,這次其實蘋果挑起的戰端,他自認為他是維權者,我的權利被唯冠所破壞了,而這一點,這跟咱們中國人以前往往規避法律或者盡量避免法律這個事情,你要知道一旦開始避免的時候,實際上對法律就不熟了,而偏偏如果說,中國今天的企業要擴張到國外去的話,我的建議是每個企業最好多雇幾個法物人員甚至法物長,各個國家,它的語言、習慣都要搞清楚,它不僅可能按照它的法律的條文來判斷,但是也可能像是香港剛剛的案例,它就是根據你的意圖來判的,而這個在全世界的各個不同國家和地區里面常有發生的事情。 馬光遠:所以還是應該感謝唯冠和蘋果,事實上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真的給全球的企業IT公司提供了一個非常經典的,也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我認為一個商標確權的案例。 事實上中國自從有企業或者說自從有現代企業以來,我們在這方面吃得虧很多,甚至連我們的王致和,我們說經常有人講做豆腐的,甚至在德國都被搶注,那么最后通過據理力爭以后,把這個商標拿回來。 當然我們現在關注的這個案例,還不是一個商標搶注的案例,而是一個商標確權的,這個商標有沒有轉讓,那么究竟是誰的。 所以不管多大的公司,不管你的產品的品質,你的技術有多好,你的管理有多強,你的公司治理有多完善,你必須重視法律,你必須重視對自己無形產權的這種保護。 如果說,真的很多情況下,我們說千里之堤毀于一蟻,那么現在蘋果這個大俠,真的遇到了一個螞蟻,而且這個螞蟻現在咬住你不放,我想對蘋果來講的話,恐怕要擺脫這么一個螞蟻咬了一口的話,現在來講,最起碼不是很樂觀的一個結果。 所以我認為,給很多企業都講,不管你多大,你都必須防備,那么一個想咬你的那么一個螞蟻。 主持人:作為這個事件的兩方,無論是蘋果也好或者唯冠也好,你們認為他們下一步的策略應該怎樣走更好? 馬光遠:我想因為這個對于蘋果的粉絲來講,當然希望名字一直保持下去,這有一個經適度的一個問題,當然這是一場商標爭奪戰,我想主要取決于唯冠自身要采取一個什么樣的策略,不管它是通過蘋果這么一個大俠以后,讓自己起死回生,還是說就是純粹的維護自己合法的這種商標權,但是它最終要做一個選擇,當然對蘋果來講的話,我想經過這么一戰以后,他以后請律師的時候,肯定會請一些懂中文的律師,懂中國法律的一些律師,我想這對他來講,可能是一個很大的一個教訓,但是最終我覺得,如果說,雙方如果能夠和解,蘋果能夠支付一定的賠償額給唯冠,或者說大家能夠把后邊的很多的東西,能夠坦誠不公的來談,我想對于所有的人來講,應該是個好事,但是商場就是戰場,其實很殘酷,沒有我想的這么浪漫。 霍德明:我覺得蘋果它可能表面上,它絕對不會認輸的,這公司的文化就是一直咬到底,所以對于蘋果的這個精神,我倒是蠻欣賞的,咱們中國企業唯冠在兩岸是怯戰,一般企業到國外去的話,現在開始知道了,這個事情要備戰,將來要挑戰,最后還要叫戰。 主持人:還是要占主動性。 霍德明:當然做好一切這些事情以前,你自己先要準備好一切的東西,所以我覺得對蘋果來講,它如果一定是這樣做的話,那我們自己國內的企業,對于這上面要從備戰的角度,一直到叫戰的角度中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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