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今日發布2011年自律管理工作報告。報告指出,2011年上交所共實施臨時停牌3235次,連續停牌484次,發出各類監管函件852份,對21家公司和105名個人進行了紀律處分,紀律處分事項數量有所下降。 2011年,上交所以業務規則清理和完善、紀律處分機制優化、誠信平臺建設、證券法評估等為重點開展工作,對監管起到了積極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其中,全年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紀律處分事項34件,共對21家公司和105名個人進行了紀律處分,其中對3家公司和25名個人予以公開譴責,對18家公司和68名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公開認定1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從審核數量來看,2011年紀律處分事項數量有所下降。 2011年上交所圍繞上市公司監管、會員監管、證券交易監管等方面開展工作,自律監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上交所共審核上市公司各類公告3.64萬份,事后審核定期報告3652份;實施臨時停牌3235次,連續停牌484次;發出各類監管函件852份。全年收集市場重大信息300余條,開展媒體信息核查200多次;密切關注債券市場新動向,防范債券市場風險,完成債券相關異常交易調查118起。 報告指出,2012年資本市場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更加復雜,交易所自律管理工作將面臨更多的壓力和挑戰,上交所將從多方面著手推動適度和有效監管。 一是探索完善上市公司監管新舉措。關注高風險公司的市場行為和信息披露的統一性;加快信息披露電子化系統建設,部署并推動新一代信息披露系統的建設。加強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股價異動聯動監管,逐步探索改進內幕交易監管手段和方式。繼續做好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服務工作,并積極協助支持公司大力發展公司債等再融資計劃。 二是深化會員與非會員管理工作,推動會員業務創新發展。進一步做好會員客戶分類管理和交易行為管理的監管工作。完善非會員業務參與人管理制度,進一步研究交易、結算參與人管理機制創新。 三是深化市場交易監管,強化主動監管和風險監測,對內幕交易和證券期貨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 四是推動《證券法》修改和完善等重點理論及實務問題研究,積極參與和推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修訂,進一步完善上交所業務規則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