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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作者:本報記者 劉觀青/綜合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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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郭樹清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透露:“證監會正在進一步推進高收益債券和退市制度改革,爭取上半年推出! 消息一出,立刻在業內掀起一股輿論熱潮。 對中國股市而言,推出“退市制度”無疑是一個值得股民興奮和歡呼的重大長期利好。因為現行主板退市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其負面影響絲毫也不亞于當年的“股權分置”頑疾。 針對主板推出退市制度的,雖然呼吁聲一浪高出一浪,但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反對的聲音,認為我國司法制度不健全,投資者的利益很難受到保護,主板退市制度改革需要緩行。 概括來看,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問題上,目前市場流行著三大疑慮。一是退市制度會成為中小股民的“絞肉機”;二是我國司法機制不健全,投資者利益受損難追究;三是殼資源價格居高不下,難以平穩退市。 “萬一自己一不小心買的股票被退市了,那么當初投入的資金是不是就血本無歸了?”一位正在炒股的朋友問記者。實際上,這也是當前監管層考慮得最多的,正如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耿亮在兩會期間所說,上市公司退市要做很多工作,最主要的是投資者的工作。像現在一些 ST公司平均每家有3萬-4萬股民,公司退市后完全沒有交易,股民投入的資金怎么辦?這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對此,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稍早時在微博呼吁:“上半年一旦主板執行‘資不抵債退市標準’,必將有效封殺‘連續三年虧損退市標準’的巨大漏洞。那些凈資產為負數的公司,如果再想通過‘二一二’手法操縱利潤以規避退市厄運,不再會有任何希望和機會。目前,當務之急、頭等大事,就是要喚醒股民盡快拋售或遠離這些凈資產為負數的股票,并及早逃離苦海! 除了股民自身需要警惕外也有專家指出,新的退市制度不應該把退市后的一切損失由社會流通股東承擔,必須建立保護投資者的索賠制度。專家建議,退市制度必須附帶一整套投資者索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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