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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作者: 來源:新華道瓊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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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近日發布《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有特殊原因確需投資的,應當經國資委核準。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境外投資產業政策、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方向、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國際化經營戰略,突出主業,有利于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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