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日正式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指引》,將新股在上市首日及后續交易期間可能出現的合計14種情形列為新股異常交易行為。
《監控指引》規定,新股上市首日出現六種情形屬于新股異常交易行為,其中包括,開盤集合競價允許撤銷申報期間,以顯著高于新股發行價的價格或以高于證券行情揭示的虛擬最新成交價5%的價格申報買入,且累計申報數量占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在5萬股以上,隨后撤銷申報。另規定,新股后續交易期間出現八種情形屬于新股異常交易行為,其中包括,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次數在5次以上且日內反向交易數量占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的2%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