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24日從世界貿易組織(WTO)官方網站獲悉,當地時間2012年7月23日,基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的申請,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中國關于稀土、鎢和鉬的出口限制措施案成立專家組。據悉,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的下一次會議將于8月31日舉行。 綜合起訴方美國、日本和歐盟三方觀點認為,該案涉及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對出口權的各種限制以及相應的管理要求,這些措施限制了中國上述資源的出口,增加了出口成本和負擔,同時明顯造成了市場扭曲,為中國制造業贏得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與中國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的義務不符。對此,中方表示遺憾,并一再表示,中國關于上述產品的政策措施是以保護自然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的的。中國并不意在通過這種扭曲貿易的方式保護國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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