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27日在一項聲明中宣布,初步裁定中國對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價格過低,傾銷幅度為20.85%至72.69%。據此,美國海關對此類產品進口商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押金。 按美方規定,從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產品進口商在初裁結果公布后至反傾銷稅令發布前需向海關支付現金押金。此外,今年5月30日,美國商務部初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得到中國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3.74%至26.00%。因此,來自中國的應用級風塔除面臨反傾銷稅外,還面臨反補貼稅的風險。據悉,美國商務部將于2012年12月對中國應用級風塔傾銷案作出最終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3年2月作出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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