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存量快速萎縮 中介風險日益凸顯 訴訟糾紛日趨增多
記者在溫州市銀監局等有關部門的最新調查資料中看到,去年8、9月以來溫州民營企業老板“跑路”等事件引發的金融經濟風波,相當程度上挫傷了溫州民間信用,歷經近一年,至今元氣未能恢復,溫州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仍陷入冬眠期、一般社會主體借貸利率降溫明顯、融資中介機構風險進一步凸顯、民間借貸引發的訴訟糾紛日趨增多。
據溫州銀監分局對一般社會主體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監測顯示,2012年7月份,溫州民間借貸利率達15.415‰,已經連續6個月下降,比年初下降0.723個千分點,創下年內新低。并延續上個月同比負增長的態勢,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1.165個千分點,特別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借貸利率首次出現月度負增長,達17.05‰,比上月下降0.175個千分點,而一般社會主體間的借貸利率已經回落至2010年底的水平。同時,7月末,溫州民間借貸規模達117.65億元,開始呈現回落的態勢,較上月減少9311萬元,雖仍比年初增加5.68億元,增長5.07%,但低于全市貸款平均增速1.38個百分點。
相關資料表明,融資中介機構風險進一步凸顯,溫州在出現金融經濟風波前,活躍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催生了不少的融資中介機構。然而,風波后,部分的民間借貸參與民眾向融資中介催討資金,繼而中介向企業或下游中介抽回資金,借貸鏈條上的各類主體均連鎖反應。部分中介的資金鏈迅速斷裂。截至2012年3月末,溫州中介機構注銷戶數達到800余戶,其程度為歷史之最。有6家經經信部門登記備案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相關負責人出走,公司陷入民間借貸糾紛。
這場民間借貸風波使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陷入低潮,引發的信用危機,較大程度上降低了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市場主體、市場主體之間的信用度,呈現出不但民間借貸存量快速萎縮,新的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也無法開展。以往溫州民間借貸手續簡便,較多的是憑信用,有的甚至連借條都不需要。但現在,民眾的閑置資金多用于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或投資于一些風險較小的項目,新的借貸已基本停止,哪怕是有人擔保甚至部分抵押。
資料顯示,溫州民間借貸引發的訴訟糾紛日趨增多。自去年8月份民間借貸風波以來,產生了大量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溫州市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2000余件;案件總標的額高達210億余元。其中單件案件標的額上升幅度較大。今年1至7月,溫州市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2035件,訴訟標的81.88億元,收案數與2011年全年基本持平。是2010年全年的1.46倍,訴訟標的是2011年全年的1.52倍,是2010年全年的2.36倍。以某民營企業為例,該企業目前是溫州最大的民營教育機構,一直以來均以高息借貸為融資模式來經營企業,受借貸風波傳導影響,債權人抽取資金,直接倒逼集團資金鏈斷裂,目前該集團的民間借貸案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民間借貸風波,加劇中小企業融資難。溫州中小企業融資路徑一向由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民間借貸三部分構成,據有關部門調查,2011年上半年這三者的比例約為56:28:16。自去年8月份以來,全市社會融資總量逐漸萎縮。截至今年3月末,全社會融資總量約9300多億元,與去年8月末相比,約減少700億元。其中,銀行貸款增加400多億元,民間借貸市場和各類民間融資機構融資減少1100多億元。由此可見,當前民間借貸總量的減少,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越發明顯。在受調查的558家中小企業中,七成多的企業均有資金需求,認為當前資金面偏緊和很緊的企業合計占到78%。
同時,由于溫州企業缺少抵押物、質押品,企業向銀行借款往往采取互保的形式,甚至形成由多家企業參與的擔保鏈,借貸風波造成企業信貸風險,繼而波及擔保企業的信用。據不完全統計,為152家涉及銀行授信的出走企業提供擔保的143家企業,由于代償或負連帶責任,資金周轉產生困難影響銀行信貸資金,其不良貸款余額占銀行授信總額的35.4%,比年初上升28個百分點。風波使當地企業之間的信任度驟降,許多企業對已經到期的擔保將不再續保。這種情況使許多正常經營的企業舉步維艱,因找不到新的擔保企業,貸款到期無法周轉。
由于受到信用挫傷的影響,溫州經濟運行呈下行趨勢。今年上半年,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1904.59億元,同比下降3.1%,低于全省平均8.3個百分點;全市出口累計總額83.2億美元,同比增長2.1%,增速回落28.9個百分點,低于全省平均增速3.1個百分點,是除2009年金融危機外近10年的同期最低點。1至6月,溫州全市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80.51億元,同比僅增長2.5%;今年以來已有2個月出現下降,這是在2009年金融危機時也未出現的狀況。溫州民間借貸風波發生后,相當部分的家庭(相關部門預測為60%左右)受其影響,遭受經濟損失,有意識地在汽車、住房及大額消費品上減少或延緩消費。
有關人士認為,溫州要緊緊抓住國務院批準設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之契機,充分發揮溫州民營經濟體制機制和民間資本規模優勢,通過深化改革創新和先行先試,實現民間金融規范有序發展。切實按照國務院確定的任務要求,深化實施方案,推進項目落實,積極將民間資本從“地下”引至“地面”,引導民間資本合法有序地進入融資、創業活動,充分發揮民間借貸在支持中小微企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同時,要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加強“金融生態”建設。面對部分企業主出走后債權人利益受損的情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一方面要想方設法幫扶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幫助企業采取重組等形式化解風險;另一方面也要依法落實和保全債權,聯手制裁逃廢債企業,堅決遏制新的惡意逃廢債務的發生。社會各界要繼續加強“信用溫州”建設,盡快消除不良影響,維護溫州良好的信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