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每個小區業主按規定都應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日后房屋“養老”,但目前全國累計的維修資金金額到底有多少,卻很少有人說得清。僅媒體記者能夠查到公開資料的17個城市的數據總額已超過1000億元,但很少有業主清楚,這些和自身權益息息相關的錢,應該如何使用、如何查詢、如何監管。
不少網民認為,住宅維修金雖由小區業主繳納,但在房屋受損情況中,很多業主并未使用這筆資金,從中受益。目前,各地住宅維修金在收取、使用、監管等方面皆有不完善之處,亟待規范化,制度化。為此,有必要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推動住宅維修金在陽光下運作,保障業主權益。
一筆糊涂賬
網民“周俊生”說,住宅維修金是一項“新生事物”,它由業主繳納,其權利自然也屬于業主。但是,各地在維修金繳納方面實行的措施不一樣,有的一并計算在房價中,由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代收,也有的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業主另行收取。這兩種收取方法,前者比較省事,但卻淡薄了業主對維修金的認識,后者解決了這個問題,但又增加了維修金收取的難度。
以北京市為例,2009年底出臺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把嚴重漏水、電梯故障等問題列為緊急情況,然而,政策出臺幾年間,還是有很多看起來符合情況的小區,至今沒有用上這筆錢。
網民“張楓逸”認為,從法理上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是業主為維護房屋而提前預付的資金,政府只是代為管理?涩F實卻是,維修資金“交錢時沒商量、用錢時說不清”,大量維修金躺在有關部門的賬戶上睡大覺,國內大多數城市已使用的維修資金不到歸集總額的1%。這種現狀不僅損害了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更帶來資金安全隱患,近年來一些地方已接連發生多起維修資金被非法挪用事件。
管理太繁瑣
公開資料顯示,國內大多數城市已使用的住宅維修金不到歸集總額的1%。有網民指出,一邊是大量結余,一邊是很多小區維修要自己付費,原因是管理制度過于繁瑣。
網民“瞿方業”認為,住宅維修金使用率如此之低,說明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房屋大修資金交付比例過高,造成廣大業主資金的浪費。這些維修資金都是廣大業主辛苦賺來的,如果只有這么低的使用率,說明房屋維修的費用根本不需要這么多,維修資金的交納比例應當降低。
二是維修資金根本沒有起到為業主服務的作用。從多年來房屋大修資金的使用情況來看,申請住宅維修資金程序非常繁雜。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但實際使用過程中,資金的使用,不僅要得到多數業主的同意,還需要政府住房維修部門的審核,對于維修部分的評估還必須經過政府指定的評估機構。這就相當于說資金實際上由政府部門管理,如此繁瑣使得如此多的資金沉睡在賬戶里。
制度須完善
網民“郭文婧”說,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事關房屋“養老”,本不應該成為一筆糊涂賬,但現實的糊涂賬,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和反思,采取有的放矢的辦法。當然,在法治社會,首先需要從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開始。
還有網民認為,作為維修資金的繳納者和受益人,公眾對其理應擁有知情權和話語權,這筆錢的使用情況沒有任何理由不向權益人公開。就短期而言,有關部門應細化公開程序,明確問責機制,早日推動維修資金公開制度化,在陽光下運作。就長遠來說,應賦予業主大會法人資格,完善監督保障措施,打通其代表整個小區業主管理維修資金的“任督二脈”,充分發揮業主自治,才是根本之道。
網民“周俊生”指出,住宅維修金的糊涂賬,其實反映了我國基層社會管理的失位。民眾缺乏權利運用的訓練,政府部門缺乏對民眾自決意識的充分尊重。要讓維修金的賬目“明白”起來,讓它能夠方便地取之于業主、用之于業主,關鍵還在于基層政府要充分尊重民意,尊重小區業主的自決權,而不必事事包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