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策的逐步放寬,加之良好的收益水平,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猶如雨后春筍般迅速成長起來。主營生產、銷售服裝面料的眾和股份,也在去年3月發起設立了小貸公司,但昨日(1月22日)公司突然宣布轉讓設立尚不到一年的小貸公司。
為此,眾和股份方面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解釋是:公司希望在未來將主營業務放在紡織印染和新能源行業,行業的區別導致公司并不擅長對小貸公司的管理。
但事實或并非眾和股份上述解釋那般冠冕堂皇,轉手小貸公司更多地反映了公司資金面捉襟見肘的窘境。2013年上半年,眾和股份將有4億的融資券需要兌付,并且因去年收購的鋰礦資源股權也將最多耗去4.28億元,但截至2012年三季度,公司的賬面資金僅有6.19億元。為此,眾和股份選擇在去年11月底再次推出不超過4.2億元公司債發行計劃,但這一計劃尚未得到證監會核準。
為解決2億元融資券到期這一燃眉之急,眾和股份決定借用兩年前通過定增募集的資金,但公司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對此發表了保留意見。
欲賣“金娃娃”
2012年,“小貸公司”成了眾多上市公司追逐的對象,但凡涉及這一概念的個股,幾乎都迎來炒作機會,但眾和股份昨日卻宣布轉讓參股設立不到一年的小貸公司。
1月22日,眾和股份公告稱,擬暫借
“年產2200萬米高檔印染面料生產設備技術改造項目”閑置資金2億元,用于兌付本月到期的短期融資券;同時宣布轉讓所持莆田眾和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眾合小貸)20%股權。
眾和股份轉讓小貸公司的議案引來諸多不滿。一位投資者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去年因為參股金融的題材所以買進去,今年小貸公司的盈利也很可觀,但不到一年你就不做了,公司出爾反爾!
資料顯示,2012年3月,在籌劃近兩年之后,眾和股份出資3000萬元發起設立了眾和小貸,占有20%股權,系第一大股東。早在2010年時,公司便在公告中表示,設立小貸公司旨在取得一定的投資收益、促進利潤增長。截至去年9月末,眾合小貸成立僅半年便實現了1142萬元的營業收入,并貢獻了513萬的凈利潤,效益顯著。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對記者表示,小額貸款行業近年來發展迅猛,前景廣闊。小貸公司作為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宗旨和定位的金融機構,長遠來看,必然會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民間融資成本普遍偏高的情況下,眾合小貸無疑將受益于巨大的市場需求,加之小貸公司的牌照并不容易取得,為何眾和股份卻要將“金娃娃”拱手相讓呢?
就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眾和股份董秘辦,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這主要是因為公司希望將主營業務放在紡織印染和新能源行業,加上行業的區別導致公司并不擅長對小貸公司的管理。
囊中羞澀或是主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轉讓眾和小貸更多地與眾和股份緊張的資金面直接相關。
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眾和股份賬面資金為6.19億元,但公司在2011年曾注冊發行4億元的短期融資券,均為1年期,而本月便有第一期金額為2億元的融資券到期需要兌付,余下2億元也將在今年兌付。
同時,眾合股份在2012年7月發布鋰礦資源股權收購的公告,11月9日宣布對廈門帛石增資3.2億元,并有高達1.08億元的后續增資可能。公司在12月14日已經動用1.66億元對廈門帛石完成了第一期出資。
不難發現,僅僅是融資券以及增資廈門帛石,眾合股份的資金需求最高可達8.28億元,遠超公司賬面貨幣資金。
通過經營活動獲得現金,以改善資金面也不現實。
眾和股份在去年三季報中預計,2012年凈利潤為4122萬~5496萬元,這對數億元的資金需求來說幫助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眾和股份曾在2010年通過定增募資4.17億元,但募投的兩個項目——年產1320萬米液氨潮交聯整理高檔面料建設項目、年產2200萬米高檔印染面料生產設備技術改造項目,前者在定增近兩年之后僅投入882萬元,完成8%;后者更是根本未啟動。若剔出募集資金,眾和股份實際可自由動用的資金只有2億元左右。
面對“囊中羞澀”的窘境,去年11月底,眾和股份再次推出不超過4.2億元的公司債方案,希望能夠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公司債務,對負債結構進行調整。
興業證券持保留意見
作為眾和股份的保薦機構,興業證券對此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發表了保留意見。
2010年8月27日,眾和股份在推出設立眾合小貸的計劃之時,便根據當時深交所
《中小板信息披露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的要求,承諾在投資設立小貸公司后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或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補充流動資金。
但眾合小貸實際是于2012年3月7日完成工商登記并取得執照的,至此并未滿十二個月,此次動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實際上違反了當初的承諾。
但興業證券認為,在2011年深交所修訂了上述規定,按照修改后的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規定,眾和股份投資3000萬元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由于出資未達到1億元,未觸發《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中參照為風險投資一般規定執行的條件,無需作出前述承諾。
興業證券表示,鑒于監管要求改變以后,決策設立前述小貸公司時出具的承諾是否需要繼續履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現有的規定中未明確表述,且公司存在間接涉及礦業權投資的情形,故對眾和股份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用于歸還到期短期融資券)發表保留意見。
眾和股份當初的承諾是否應該履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這一問題咨詢了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海亮。張指出,眾和股份在作出承諾之時,實際已經發揮了法律效力,只要不與現行的法律相違背,便需要執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