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由于所保薦項目上市后業績大幅下滑,國信證券和光大證券被出示監管警示函,相關保薦代表人亦被采取監管措施。
經證監會調查,隆基股份于2012年4月10日刊登招股說明書,4月11日上市。上市后的一季報顯示,隆基股份2012年一季度凈利潤同比下降90.59%?颠_新材于2012年3月30日刊登招股說明書,4月13日刊登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顯示,康達新材2012年一季度的營業利潤同比下降39.27%。
上述兩個案例中,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在提交會后重大事項時未如實說明相關情況,發行人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補充公告。為此,證監會對隆基股份、康達新材分別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兩家公司的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光大證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隆基股份的保薦代表人王延翔、曲文波采取了12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對康達新材的保薦代表人張曙華、王蘇華采取了3個月不受理的監管措施。
這是今年以來國信證券第二次因為所保薦項目出現“業績變臉”而被出示警示函。而且,其保薦代表人業務被暫停12個月也是近期證監會針對“業績變臉”開出的最嚴厲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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