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全國36個市(區)的土地抵押融資情況開展督察發現,943個項目涉及違規抵押貸款1039.22億元,涉及土地面積29.63萬畝。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22日發布的《國家土地督察公告》指出,地方土地違規抵押融資主要表現為:違規給集體土地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于抵押融資;未履行土地出讓、劃撥等供地程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違規供地并登記用于抵押融資;違規擴大土地儲備實施主體,收儲土地用于抵押融資;將水庫、公園、綠地、黨政機關團體用地等違規用于抵押融資;為虛假的土地辦理登記用于抵押融資。針對以上問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已按照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整改要求,采取償還貸款、解除抵押擔保、注銷抵押登記、置換抵押物等方式進行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據介紹,2012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針對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用地審批、園區用地、土地抵押融資、征地補償安置等重點問題開展了監督檢查。對460個開發區、工業園區規劃及用地情況開展督察發現,園區實際規劃土地面積1144.8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61.95萬畝。未納入《中國開發區四至范圍公告目錄(2006年版)》的園區有255個,實際規劃土地面積776.25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05.55萬畝;實際使用土地面積111.75萬畝,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9.9萬畝,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27.2萬畝。地方以各種名義違規設立園區圈占土地的問題比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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