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監局與江西省環境保護廳近日聯合下發《江西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江西今年將對污染防控需求最迫切的涉重金屬高環境風險行業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未按要求投保企業將在環評、信貸等方面受到約束。
實施方案規定,對應當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將采取三項約束措施:一是將試點企業是否投保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清潔生產審核,以及上市環保核查等制度的執行相結合。二是暫停受理企業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專項資金申請。三是將企業未按規定投保的信息及時提供給金融機構,作為其客戶評級、信貸準入退出和管理的提供重要依據。
江西首批開展保險試點企業主要集中在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2012年,江西省環保部門共監測廢氣重點污染源71家、廢水重點污染源196家、重金屬廢水重點污染源123家、重金屬廢氣重點污染源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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