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7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以“黃金物業收獲在即
大通燃氣擬低價轉售大股東”為題,報道了大通燃氣轉讓新天投資11.93%股權存在估值被低估的嫌疑。針對上述報道,大通燃氣今日發布澄清公告,認為股權轉讓不存在價值被低估的情況。
但事實上,除了評估價值涉嫌明顯被低估外,大通燃氣此次股權轉讓還存在標的資產股權變更情況不明、部分資產用作銷售卻稱“不對外銷售”、標的資產已經在售卻未采用市場法評估等諸多亂象。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大通燃氣將召開股東大會,就上述亂象重重的股權轉讓計劃進行投票表決,由此引發的懸念即將揭曉。
亂象一:黃金商鋪在售卻稱“不可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次走訪金谷大廈項目時,發現1號樓地處天津地鐵3號線上,寫字樓正門距離3號線“津灣廣場”站出口僅20米之遙,在擁擠的天津市區中,交通十分便利。
在記者從金谷大廈售樓部獲得的一份寫字樓租售宣傳冊中了解到,金谷大廈1號樓地下擁有部分商鋪可供租售。當中提到:“金谷大廈A座(即1號樓)寫字樓地下一層商業中心黃金旺鋪,距地鐵3號線出入口一步之遙,6.9米挑高,可搭建為兩層,增加您雙倍的營業面積,僅10余席”,“A座地下商業中心
精品配套服務區 虛位以待”。
上述信息表明,金谷大廈1號樓地下商鋪用作出售,但在今日發布的澄清公告中,大通燃氣表示,“金谷大廈地下一層屬金谷大廈附屬用房,是不可售房產!边@與記者獲悉的上述信息完全相反。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谷大廈的地下一層中,還設有通往天津地鐵3號線的出入口通道。
“緊臨地鐵口的商鋪,會帶來更多的人流量,特別是津灣廣場站這種地鐵交通樞紐,會賦予商鋪更多的價值!币晃坏禺a業人士對記者介紹道。
至于可售商業中心的面積,上述宣傳冊中表示是2245平方米!睹咳战洕侣劇纷蛉請蟮乐械墓烙嫿Y果顯示,這些商鋪的價值約合2.25億元。
但恰恰是這部分資產,評估機構中聯資產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卻沒有提及。該報告顯示,“金谷大廈1號樓為地上33層、地下4層;總高度180米。地上建筑面積5.39萬平方米,地下泊車位435個!
由于沒有披露地下商鋪,難道《資產評估報告》沒有評估這部分資產?
亂象二:在售項目評估不用市場法
對于金谷大廈1號樓這塊香餑餑,中聯資產采取的評估方法是“資產基礎法”而不是“市場法”或者“收益法”。對此,中聯資產解釋道:“資產基礎法從企業構建角度反映了企業的價值,為經濟行為實現后企業的經營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據”,并表示由于金谷大廈1號樓并未完工結轉收入,且在成本法評估過程中已綜合考慮其收益,另外企業在基準日尚未取得新的土地儲備及新項目待開發,無法對未來的收益進行預測,因此未采用收益法!傲硗馐袌錾弦矝]有企業類似的交易成功案例,不具備市場法評估的條件,綜上,本次評估確定采用資產基礎法!
“市場法是通過將要評估的物業與近期已交易的類似物業進行比較,修正得出待估物業價格的一種方法!鄙虾D池攧杖耸恐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曾提到,截至2013年5月31日,金谷大廈1號樓已預售6021.23平方米,這表明已有十分明確的售價可供參考。記者近日以買房者身份前往金谷大廈1號樓也了解到,該樓盤銷售人員給出了2.7萬元/平方米的銷售均價,且表示樓盤已接近售罄。
“既然不能用市場法評估,那為什么又能給出銷售均價?這個均價是怎么來的?”大智慧地產研究院徐先生表示,“肯定是有精算師
(估算均價)的,這需要測算開發項目所有成本,再加上預期盈利部分實現加價,而這部分加價是參照別的樓盤來的,所以這部分加價相對比較主觀。如果售樓部給出了均價,那肯定是開發商經過反復推敲、反復測算、反復驗證得出來的結果!
此外,與金谷大廈1號樓相距僅500米的天津最高樓
“環球金融中心津塔”,是該區域與之最為類似的寫字樓。據了解,環球金融中心津塔從2009年5月銷售至今基本售罄,除此之外附近還有天津港灣中心、濱海華貿中心寫字樓等可作比較。
既然已經有明確的銷售價格,也有周邊樓盤可供參考,為何評估機構仍選用資產增值幅度可能最低的基礎資產法?
亂象三:標的資產股權變更疑云重重
蹊蹺的事情不止于此。
據2007年大通燃氣和大通集團簽訂的《資產置換暨關聯交易》,新天投資最早成立于2001年7月,中途經歷一系列股權更迭之后,2008年以前新天投資的股權結構是大通集團持有8%,天津新東方持有92%。
2008年6月,大通集團將新天投資8%股權、天津新東方將新天投資11.5%股權,通過資產置換給了大通燃氣,即大通燃氣當時持有新天投資股權19.5%,天津新東方持有剩余80.5%;8月5日,天津信托出資1.5億元對新天投資進行增資,增資后天津信托持有68.11%,大通燃氣持有6.22%,天津新東方持有25.67%。與此同時,天津新東方將手中籌碼分別轉讓給另外兩個股東。
綜上所述,在2008年的時候,新天投資的股權結構就應該是大通燃氣持有11.93%,天津信托持有88.07%。此次股權轉讓公告中的
“標的公司歷史沿革”表明,這一股權結構保持到了目前。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2011年7月份,天津信托曾發布一份《天津大通投資集團公司股權信托受益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其中在“擔保情況”一欄中出現了“天津開發區新東方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4395.7萬股新天投資股權,為本信托計劃提供擔!钡淖謽,以及在“資金運用”中出現了“受讓大通集團持有的天津新天投資有限公司1.5億股股權信托受益權”的字樣。
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在上述信托計劃發布前后(即2011年7月前后),大通集團和天津新東方手中有新天投資股權。但上市公司公告信息則表明,2008年之后,新天投資股權股權未有變化,為何期間又出現了新東方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大通集團這兩位股東?這是否說明2008年8月5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間,新天投資的股權確實有過變化,但上市公司卻沒有披露?
就上述諸多疑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下午聯系了上市公司方面,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將就采訪要求向公司進行匯報,并承諾當日下班前無論接受采訪與否均給予答復。傍晚記者再次聯系公司方面,卻被告知正在開會。截至發稿前,仍未收到公司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