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扎于股改和退市邊緣的S*ST華塑,在接連遭到四川證監局現場檢查和證監會立案調查后,近日終于收到深交所的通報批評處分。 從深交所處分來看,其違規內容主要涉及資產騰挪、股權賤賣、違規擔保、違規劃款等,與今年1月份四川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內容基本一致。不過,深交所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即S*ST華塑時任董事長邢樂成、時任董事總經理王蘇以及時任財務總監戴飛,上述三人都已于2012年9月辭職。 經深交所查明,2010年12月27日,S*ST華塑與成都鑫睿融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鑫睿融”)簽訂協議,約定后者向上市公司支付2500萬元定金,即可參與S*ST華塑在四川南充“退市進園”政策實施后騰挪出的約40畝土地出讓收益分成。同時,上市公司將兩個子公司合計2370.63萬元應收款項,按提取減值后凈值作價1400萬元轉至鑫睿融,作為其中上述2500萬元定金中1500萬元的擔保。上述事項公司未提交董事會審議亦未及時披露。 記者從成都工商局網站查知,上述協議簽訂時,鑫睿融成立僅半個月。工商資料顯示,鑫睿融于2010年12月13日成立,法人代表朱繼躍,注冊資本1000萬元。近年來坊間一度傳聞,S*ST華塑會因此獲得土地賠償約2億元,成功實現業績扭虧。這樣看來,鑫睿融或從成立伊始就瞄準了這筆收益。 深交所還查明,2011年9月8日,S*ST華塑控股子公司華塑安裝、華塑建材依次與濟南大正東智工貿有限公司、自然人徐建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分別以558萬元和62萬元轉讓其所持有的魯宏精飾90%和10%股權。而當時魯宏精飾賬面價值高達1500萬元,這一股權轉讓無疑有賤賣之嫌,并且未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亦未及時披露。 關于違規擔保的問題,2012年8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華塑建材與成都瑞合信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瑞合信”)簽訂委托采購合同,最高額度不超過600萬元,由公司為華塑建材付款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然而,華塑建材截至2011年末資產負債率高達135%,根據相關規定,公司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應當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但該事項既未提交董事會,也未提交股東大會,更沒有履行披露義務。 此外,
S*ST華塑2011年12月還從控股子公司天族金網轉款1000萬元至招商港灣,于2011年1月11日收到后者回款,但公司直至2011年1月31日才入賬。上述劃款涉及金額超過2009年凈資產(-1446.88萬元)的10%,但公司未提交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對外披露。 因此,深交所對S*ST華塑及三位相關當事人予以通報批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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