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日前發布《關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全省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今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用于工業、商業、旅游和農民住宅小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