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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政府網站25日發布《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沈政辦發〔2013〕81號)!锻ㄖ分赋,居民家庭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全文如下: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沈政辦發〔2013〕8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繼續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繼續保持住宅用地供應全國領先水平,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比重達到75%以上。密切監控土地價格,嚴防高價地擾亂土地市場。
二、將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需提供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夠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居民家庭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四、嚴格審查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建設進度,多層建筑應封頂,高層建筑應建設到總層數的2/3以上。未達到上述要求的,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進一步加大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供應,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中小戶型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符合信貸條件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規定,完善公共租賃住房配建政策,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積極推進城市棚戶區及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加強危房改造。
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執行商品住房“一房一價”規定。對于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須在售樓現場和網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嚴禁捂盤惜售。對于違反有關規定的,物價部門要依法查處;拒不整改的,房產部門暫停網簽備案。
八、進一步整理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等房產管理基礎數據,積極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全面提升房產管理信息化水平,為建立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提供基礎支撐。
九、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房產部門負責解釋。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