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要求,能源部門將進一步加快從管項目到控總量的放權改革。 “以前都是管項目,重審批,現在強調控總量,重監管!眹夷茉淳窒嚓P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按照規劃管理和規模對接的大思路,未來能源部門主要是加強規劃的剛性管理、總量平衡以及宏觀調控,將總量分解到各省,然后由地方來安排具體的項目。據透露,目前具體的管理機制正在研究制定中。 今年5月15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在決定取消和下放的117項審批項目中能源類項目數量居首,主要河流建設以外的水電站、風電站、分布式燃氣發電項目以及部分煤礦、電網、油氣管輸等項目,都將交由地方政府投資部門核準! 不過,隨著地方管理權限的增大,有業內人士擔心,目前地方經濟亟須項目拉動,會出現地方為了完成考核突擊上項目,和產業政策相違背;一些部門因為權力加大后滋生腐敗,出現權力尋租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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