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趙乃育/繪 |
|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走訪多個省市發現,2013年一號文件提出扶持“家庭農場”后,在各地引發家庭農場注冊熱潮。然而,不少地區農業主管部門和農戶對家庭農場卻沒有清晰的認識,“換湯不換藥”、“非糧化”等現象非常嚴重。專家表示,應盡快厘清“家庭農場”概念和作用,穩定農民期待心理,并出臺更加細化的配套政策。
多地開花 “換湯不換藥”
近日,記者走訪其中一家農場時看到,除了門口的名字換了,干的還是老一套,在經營方式上并沒有什么創新。而所謂的農場主也直言不諱地說,這次他搶著注冊家庭農場,就是為了貼合中央的政策方向,等到優惠政策出臺的時候,可以占據先機。
2013年一號文件出臺后,我國多個地方出現當地的“第一個家庭農場”!督洕鷧⒖紙蟆酚浾咴诮K無錫采訪時了解到,僅在一號文件出臺一個月內,已有對政策敏感并具備一定實力的種植大戶要求注冊家庭農場。
較早發展家庭農場的山東膠州市之前注冊了28家家庭農場,其中有26家注冊為個體工商戶,有2家注冊為個人獨資企業。一號文件出臺后的兩個月內則增加了七八個家庭農場!斑^來咨詢的太多了,很多并不是真正從事農業生產,不排除有些人是對政府后續的補貼和優惠上有想法!蹦z州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相關專家認為,家庭農場是發達國家穩定糧食生產的主力軍,但我國目前相當一部分家庭農場脫胎于農業種養大戶或合作社,流轉土地追求利潤最大化,“換湯不換藥”現象嚴重。
記者采訪發現,由于種糧效益較低,有一些地方家庭農場“非糧化”現象也比較普遍。不少地區的家庭農場從糧食生產逐漸過渡到主要從事草莓、煙葉等高效經濟作物種植,甚至從事休閑觀光農業,背離家庭農場發展初衷。
在吉林延邊、浙江寧波等地,很多地方認定的所謂家庭農場長期大量雇工,已明顯超越了家庭經營的能力。例如浙江寧波一家農場經營面積600多畝,去年年收入100多萬元,但常年雇工達20多人,并沒有按照“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的要求,難以稱之為家庭農場。
“摸著石頭過河” 困惑叢生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發現,由于對“家庭農場”沒有統一的認識,有的種植大戶已在嘗試這一經營模式,卻不知其為家庭農場的雛形;有的農場不以家庭成員為組成或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卻自稱家庭農場;有的則將家庭農場與專業大戶或“休閑農業”混為一談。
記者在江蘇省無錫錫山區羊尖鎮南村的先鋒家庭農場采訪時看到,設施大棚上的紅色條幅上寫著:“努力踐行中央一號文件,強力推進家庭農場建設”。農場主于永軍是回鄉創業的大學生,農場主要養殖花卉。自2013年2月28日,無錫市錫山區工商局正式將該農場注冊為江蘇省第一個家庭農場以后,7天內他已先后接待了15批媒體采訪。
于永軍說,一號文件出臺后,很多人說他迎來了事業發展的春天,但是他自己除了激動,也有困惑,政府扶持力度到底有多大?他的模式算不算家庭農場?家庭農場有哪些政策保障,如何運轉?“現在是摸著石頭走”。
不僅農戶感到困惑,采訪中不少地區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對“家庭農場”的概念和標準也弄不清楚。
據江西省南昌市農業部門介紹,該省近年來重點扶持專業大戶,發展情況良好,但農場主只是口頭上提一下,具體什么是家庭農場,沒有清晰的細則,當地感覺比較困惑。
湖北省武漢市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科科長王文才說,我國農作物種類繁多、各具特點,家庭農場要想劃定統一門檻“一刀切”,難度很大。
記者走訪中看到,山東認定的家庭農場平均規模數百畝至上千畝,武漢有三四百畝,江蘇、上海則只有50到100多畝,而且雖然同屬大農業,但各農場從培育花卉、煙葉、草莓等高附加值作物,到種植水稻、小麥和養豬等傳統種養業,不僅品類千差萬別,經營和銷售方式也是完全不同。
亟須優化發展環境
不少基層干部和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他們對家庭農場未來發展充滿信心,但也認為現階段政府推廣家庭農場不宜操之過急,不能追求形式和數量,應主要在家庭農場的發展環境上下工夫。
一是盡快厘清“家庭農場”概念內涵,對于其有別于龍頭企業、種糧大戶等經營主體的特有歷史地位和作用,應進一步給予區分和明確,避免模糊和籠統。
部分專家和地方官員認為,目前國家層面對家庭農場雖有明確的定義,但內涵并不清晰,缺乏具體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各地一窩蜂發展家庭農場的行為在所難免,希望國家盡快制定相關具體解釋說明性或者參考性文件,穩定農戶心理預期。
二是盡快出臺對家庭農場的具體操作標準。多位受訪專家和地方主管部門人員都有困惑:家庭農場認定標準是什么?如何進行注冊、登記?國家和地方在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優惠政策方面有何配套措施?在各省無成熟經驗可循的情況下,相關試點地區的模式是否可大規模復制?這些問題都需要通過調研、論證和實踐,循序漸進地推進。
全國人大代表王書平、山東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同理等人建議,盡快建立注冊登記制度,明確認定標準、登記辦法,扶持家庭農場逐步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市場主體,大力支持家庭農場基礎設施建設,經營規模以一個家庭所能顧及的范圍為限,建議以50到200畝規模為宜!爱斎,還是要遵循因地制宜原則,給家庭農場一個長期的持續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三是搭建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配套措施體系,如在金融、保險等領域出臺特殊政策。山東省膠州市鴻飛大沽河農場農場主王興遷說,家庭農場要適應規;洜I的要求,對農機和資金的需求較大,自己之所以早早到工商部門對農場進行了注冊,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能盡快享受到在金融、補貼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優惠。
膠州市農業局經管站站長劉丕舜認為,家庭農場界定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但一個家庭的力量比較有限,政府應在家庭農場生產的上下游提供有力保障,讓家庭農場安心從事生產,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