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最新資料顯示,近日,鵬博士兩大股東因信息披露違規遭到上交所通報批評處分。
經查明,鵬博士第二大股東北京通靈通電訊技術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減持鵬博士4657.5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48%),減持后持有4.57%的鵬博士股份。在上述減持的同時,通靈通將37016萬元借給上海秦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并由后者利用該借款買入鵬博士341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5%。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上海秦磚和通靈通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但兩者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此一致行動關系及相關權益變動情況進行信息披露。
結合過往公告及相關交易數據發現,鵬博士于2010年11月上旬共發生過13筆大宗交易,且全部由通靈通和上海秦磚“制造”。其中,通靈通利用7筆交易定向減持了4657.51萬股,上海秦磚通過另外6筆交易合計買入了3415萬股。
表面上看,兩家公司在交易方面似乎并沒有太多交集。但事實上,雙方先后發生的股權交易十分具有條理性:通靈通先是于當月2日、4日先行拋售了3390萬股,套現逾3.4億元。隨后,上海秦磚則依靠著通靈通拆借得來的3.7億元資金出面買股,且是定向收購通靈通所拋股份。
明細來看,在通靈通11月的減持中,民族證券營業部席位分別受讓了800萬股、560萬股和700萬股;緊隨其后,上海秦磚則從民族證券相關營業部處悉數接回了上述股份;此外,通靈通當月還賣給信達證券北京北辰東路營業部1597.51萬股鵬博士,其中的1355萬股又由信達方面快速轉賣給了上海秦磚。即上海秦磚所購3415萬股鵬博士股權全部間接來自于通靈通,而其動用資金也是通靈通所提供。
事發后,直至2013年7月,通靈通和上海秦磚才披露了“結盟”后的首份權益變動報告書,雙方卻再次強調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相互獨立,無關聯關系或控制關系,且在行使股份表決權方面亦無任何協議或安排,只是由于上海秦磚2010年11月向通靈通借款買入鵬博士,兩者才被動構成了一致行動人。至于為何事隔三年之后方披露此事,當事方給出的解釋是:“對相關法規學習不夠,加之上海秦磚未及時通知通靈通有關購買股票的情況”。
上交所認為,通靈通和上海秦磚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的相關規定,故對二者予以通報批評處分。上述紀律處分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