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社會資本階段性控股高風險農信社
針對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積極發展村鎮銀行等相關要求,銀監會表示,下一步將遵循市場化、商業化和集約化原則,以強化支農支小、發展普惠金融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穩妥發展村鎮銀行。加大民間資本引進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調整降低發起行持股比例,持續提升民間資本持股比例。
銀監會表示,發展村鎮銀行的主要措施包括:合理把握組建節奏,優先布局中西部及老少邊窮地區、農業主產區和小微企業聚集地區;強化有限持牌經營,限定經營區域和業務范圍,大力推進“本土化”發展戰略,走特色化、差異化的發展道路;加大民間資本引進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調整降低發起行持股比例,持續提升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加快構建股東本土化、股權民營化的股權結構;強化法人監管責任制,嚴格實施并表管理,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作出全面部署,支持由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縣域中小型銀行,并要求積極發展村鎮銀行,逐步實現縣市全覆蓋,符合條件的適當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的持股比例。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股東本土化和股權多元化原則,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參與高風險機構重組改造,穩步提升民間資本股比,努力為民間資本投資創造有利環境。保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民營特色,支持社會資本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發起設立農村商業銀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高風險農村信用社重組,適當放寬高風險信用社的持股比例、甚至允許階段性控股,以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提高社會資本投資的積極性。
對于新設立的村鎮銀行,嚴格控制主發起行持股控制,其余股份全部由社會資本出資認繳;引導主發起銀行持續優化村鎮銀行股權結構,逐步減持主發起行持股比例,穩步提升社會資本參與程度。與此同時,按照股東本土化和股權多元化原則,堅定不移實施“本土化”戰略,優先引入當地優質企業和種養大戶發起設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促進健全面向“三農”的公司治理運行機制。
截至2013年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1071家,其中開業987家,籌建84家。村鎮銀行遍及全國31個省份,覆蓋1083縣(市),占縣(市)總數的57.6%。直接和間接入股村鎮銀行的民間資本為472億元,占股本總額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