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日開始的IPO在審企業預披露工作,將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日在證監會例行新聞通氣會上作出上述表示,他同時稱,證監會將在西部企業優先、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審核的基礎上,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后續審核,不會按照近期預披露順序重新排隊。
張曉軍表示,按照《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預先披露等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通知發布之日前已提交首發申請但尚未通過發審會的企業(下稱“在審企業”),應向審核部門提交財務資料在有效期內的預先披露材料并相應更新申請文件后,方可履行后續審核程序。
自4月18日起,相關文件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審企業已經陸續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進行預先披露。
張曉軍說,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財務資料有效期的相關規定,預計2014年6月底前,絕大部分在審企業可完成財務資料更新和相關預先披露工作。
在后續審核工作的安排方面,按照《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證監會將在西部企業優先和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擬上市企業審核進度的原則下,結合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情況,對具備條件進入后續審核環節的在審企業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審核進度計劃,不會按照企業本次預先披露的順序重新排隊。
對于媒體提出IPO規則修訂會否影響排隊企業審核進程的問題,張曉軍表示,創業板市場制度改革正在穩妥推進,目前創業板IPO規則修訂處于征求意見評估環節,證監會也正在有序安排IPO的審核工作,創業板IPO規則的修改不會影響排隊企業的審核進程。
另外,針對有投行人士稱,目前證監會接收新申報企業的IPO材料,但不下發受理函的情況,張曉軍重申,此前證監會在監管問答中關于建議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合理把握申報時間的內容,是針對市場關心問題所作的建議性答復,不具強制性,也不意味著IPO申報窗口關閉。發布該監管問答意在提醒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切實考慮當前階段的特殊情況,審慎統籌,理性選擇融資場所,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多渠道解決融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