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臺的《廈門市市級公共資源市場配置規則》明確,今后廈門市公共資源公開配置的項目和配置結果,都將在公眾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廈門市市級公共資源市場配置規則》要求,進入配置機構的公共資源項目不得隨意撤回委托和變更配置活動程序。如果配置方式發生變化,要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并提供相應的書面說明材料,報財政部門備案。 廈門市對公共資源市場配置實行目錄管理,列入配置目錄的公共資源均須采取市場配置方式進行配置。配置目錄包括公共資源項目的名稱、公共資源管理部門、市場配置方式、配置平臺等內容。 廈門市公共資源市場配置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頭,該市從2005年開始推行了多項改革,已經從土地礦產、政府采購、建筑工程、戶外廣告等領域,擴展到公共房產、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實現了有限自然資源的使用一律市場化、財政性資金的使用實行市場化、公共房產出租出讓運作市場化、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逐步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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