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29日宣布,對在信息披露、規范運作方面存在多項違規的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成城)進行嚴肅查處,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等多名責任人遭公開譴責。 2014年3月,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公告事后審核發現,ST成城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規范運作等方面違規行為。經查明,其違規事實包括: 公司收購江西富源貿易有限公司過程中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相關信息披露與工商登記不符; 江西富源借款及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未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相關訴訟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違規行為還包括:存在多筆逾期貸款未及時披露,為天津晟普祥商貿有限公司擔保事項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為武漢晉昌源經貿有限公司擔保事項未充分披露,決策程序不規范,股東資金占用尚未償還,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等。 另經查明,有關責任人中,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董事成清波等多人未盡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時任董事長徐才江等多人盡管在履職的便利程度上客觀上不及其他董事,但未能履行應盡的勤勉義務,對公司長期累積的多項重大違規亦負有一定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對吉林成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成清波等多人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成清波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時任董事長徐才江等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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