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韓國央行2013年1月27日表示,該行首次動用了與中國簽署的用于貿易結算的貨幣互換安排,向韓國外換銀行貸款人民幣6200萬元,這筆資金將貸給希望用人民幣向中國貿易伙伴付款的韓國企業。
央行5月30日宣布,使用中韓本幣互換協議下4億韓元(約合240萬元人民幣)資金支持企業貿易融資。這是央行首次在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下動用對方貨幣。這意味著國內商業銀行從央行獲得了4億韓元的流動性支持。
據了解,央行的具體做法是首先將韓元資金借給商業銀行,然后由商業銀行向企業發放貿易融資貸款,企業用以支付從韓國的貨物和服務貿易進口。
2011年10月26日,央行與韓國央行續簽中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1800億元人民幣/38萬億韓元擴大至3600億元人民幣/64萬億韓元,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從中韓雙邊本幣互換規?,此次央行僅是動用了很小部分的互換外幣資金!币患覈猩虡I銀行的交易員稱,央行理論上有超過2.5萬億元人民幣的貨幣互換外幣資金可借給商業銀行用以補充流動性。
2009年以來,央行先后與23個境外貨幣當局簽訂了總規模超過2.5萬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央行介紹稱,中韓經貿往來密切,2013年雙邊貿易額達2742億美元。兩國貨幣當局簽訂互換協議以來,韓國央行多次動用人民幣資金,此次央行首次動用韓元資金進一步提升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下合作的水平。兩國貨幣當局動用本幣互換資金通過商業銀行為兩國企業提供貿易融資支持,有利于加強雙方金融合作,降低兩國企業融資和匯兌成本,促進雙邊貿易發展。
資料顯示,韓國央行2013年1月27日表示,該行首次動用了與中國簽署的用于貿易結算的貨幣互換安排,向韓國外換銀行貸款人民幣6200萬元,這筆資金將貸給希望用人民幣向中國貿易伙伴付款的韓國企業。
“不同于發達經濟體間簽訂的旨在應對危機的貨幣互換協議,其與境外貨幣當局簽訂本幣互換協議的目的不僅包括維護區域金融穩定,還包括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毖胄袕娬{,未來央行將與包括韓國央行在內的境外貨幣當局密切合作,進一步發揮本幣互換協議的積極作用,擴大雙方本幣在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業界專家稱,在國務院發布的穩外貿“十六條”措施中,由央行直接負責的第八條提出“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應實體經濟發展需要的避險產品,幫助企業有效規避匯率風險”。央行在中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下首次動用韓元資金,即是落實國務院精神的具體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