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政府網關于同意建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截屏圖。
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下稱聯席會議)出臺,原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被撤銷。
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職能并入新的聯席會議
9月15日晚,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下稱《批復》):“同意建立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負責的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批復》同時明確:“撤銷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其職能并入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根據中國政府網一并公布的《批復》附件,聯席會議制度主要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國旅游工作。對全國旅游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提出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等。
聯席會議由國家旅游局、中宣部、外交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部等28個部門組成,國家旅游局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旅游工作的領導同志將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協助分管旅游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中宣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旅游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國家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中列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國務院副秘書長畢井泉、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王世明、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財政部副部長胡靜林等5人擔任副召集人。
被撤銷的協調會議與新聯席會議多有不同
被撤銷的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簡稱協調會議)是根據國辦發[2000]46號文件要求建立的負責全國假日旅游工作的協調機構,已有14年時間。
新批復成立的聯席會議,組成部門由原來的協調會議18個部門調整成28個部門。協調會議召集人由國務院一位副秘書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則由國務院分管旅游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
在職能上,新批復成立的聯席會議職能是,統籌協調全國旅游工作。對全國旅游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提出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被撤銷的協調會議職能則是,組織各成員單位促進全國假日旅游健康有序發展;定期發布旅游信息,疏導客流,協調處理黃金周期間的重大交通、安全等事項;協調各省份及重點旅游城市假日旅游協調機構,及時互通重要信息,向國務院報告重大問題,并在每個黃金周之后向國務院寫出情況報告;承辦國務院交辦的關于假日旅游方面的其他工作。
兩者常設機構分別是全國假日辦和聯席會議辦公室。
被撤銷的協調會議常設機構是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簡稱全國假日辦,負責全國每年的所有公眾調休假的設定,設在國家旅游局,由國家旅游局局長擔任主任,副局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協調會議”各單位的聯絡員組成。參加全國假日辦工作的各部門聯絡員,在每個黃金周期間,都要與“全國假日辦”總值班室保持24小時電話聯系,有緊急事件需會商時,要隨叫隨到。
而新批復成立的聯席會議常設機構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旅游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國家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因為前者協調會議的取消,全國假日辦也將隨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國務院聯席會議辦公室。
《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附件
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主要職能】
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國旅游工作。對全國旅游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提出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旅游業改革發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務院分管旅游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分管旅游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中央宣傳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旅游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汪 洋 國務院副總理
副召集人:
畢井泉 國務院副秘書長
邵琪偉 國家旅游局局長
王世明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朱之鑫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胡靜林 財政部副部長
成 員:
劉建超 外交部部長助理
魯 昕 教育部副部長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王世元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李干杰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陳大衛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馮正霖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楊紹品 農業部黨組成員
房愛卿 商務部副部長
楊志今 文化部副部長
徐 科 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甘 霖 工商總局副局長
陳 鋼 質檢總局副局長
聶辰席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
王德學 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