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政府正式發文全面取消住房限購。即日起購房不再需提供新購住房證明。
政策原文
近期,為貫徹落實國家住建部“分類調控”的總體要求,結合南京實際,按照《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意見》(寧政發〔2014〕48號文)要求,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就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提出了具體意見。
意見主要包括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穩定土地供應、優化住房供應體系、落實差別化信貸支持政策、加強市場監管、正確引導居民合理消費等方面內容。
一是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明確我市住房建設供應的改革方向,建立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居住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把房地產市場調控放在惠民生、促發展大局來考慮,積極探索形成符合我市實際的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
二是穩定土地市場供應。圍繞今后五年全市商品住宅供地年均500公頃以上的目標,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節奏和規模,保持土地市場供應穩定有序。按照規劃引導、分區統籌的原則,合理安排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宅用地的供地區域、規模以及比重,增加中小戶型住房的有效供應,保持市場供需總量基本平衡、供需結構較為合理、供需區域有效銜接。
三是建立以保障住房剛性需求為重點的住房供應體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住房供應體系架構,分層分類原則,滿足不同層次需求,建立分類調控機制。從保障民生發展為立足點,加快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著力改善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在保障中小戶型土地供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住宅市場的供應,滿足群眾的各類剛性住房需求。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全市范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
四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繼續貫徹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的合理信貸需求,不斷加大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
五是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改進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住建、土地、規劃、金融、稅務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構建房地產市場預警聯動機制。繼續規范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和經營行為,整頓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加大對建設銷售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對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和預售資金監管,預售資金要確保用于后續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或強行劃扣,對造成延期交付或爛尾的相關企業,建立督促和聯合懲戒機制。大力發展綠色節約建筑,推廣住宅全裝修的覆蓋面,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提升住房建設品質。
六是改進房地產價格管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提升房地產價格指導的系統化、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政策,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建立信息輿情的預告預報制度,防止不實猜測和虛假信息誤導消費預期。
新聞背景
2011年2月,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限購令”正式落地南京,一時瞬間降溫樓市,從巔峰跌至谷底。進入2012年之后,樓市悄然發生變化,逐漸回暖,到了2013年更是進入全面瘋狂。
進入2014年南京樓市明顯表現出疲軟狀態,5月開始出現試水性降價,到了6月開啟全面營銷大戰,開發商亦不顧老業主形態,紛紛降價。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南京房價6、7、8三個月連續下跌,而9月樓市庫存量更是重回5萬套。
南京解除限購令之后,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三亞6個城市還在執行樓市限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