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首個經濟特區,深圳在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以年均25%的經濟增速創造了舉世聞名的“深圳速度”。在實現了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深圳在全國率先提出了由“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的發展理念。2014年,深圳的綜合經濟競爭力指數超越香港躍居榜首,其可持續競爭力也僅次于香港、上海、北京和澳門之后,排名第五位。從分項指標來看,深圳是全國單位面積經濟產出最高的城市,是萬元GDP水耗、能耗最低的城市,是創新創業能力最強的城市,是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生態環境最好的城市,產品質量合格率、市民質量滿意度在全國大中城市處于領先水平,總體上實現了以更少的資源能源消耗創造了更高的發展質量。 深圳創新型城市建設可以分為模仿式創新、追趕式創新和引領式創新三個階段,實現了從“山寨之都”到“設計之都”,再到“創新之都”的三級跳。改革開放之初,深圳利用毗鄰香港的優勢,通過引進西方先進技術和設備進行模仿式創新,從而逐步縮小與世界前沿技術的差距;第二階段主要著重于裝配技術的創新,從制造向創造轉變;第三階段主要利用科學發現和產業化相結合,著重在源頭創新。這種漸進式的創新策略不斷節約了研發投入和成本,而且大大縮短了與發達國家的技術距離和追趕時間。 深圳建設創新型城市的主要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在企業創新主體培育上,深圳形成了六個“90%”的格局,即90%的創新型企業是本土企業,90%的研發人員在企業,90%的科研投入來源于企業,90%的專利生產于企業,90%的研發機構建在企業,90%以上的重大科技項目發明專利來源于龍頭企業。 第二,政府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面盡量減少審批程序,維護正常公平的市場競爭力環境;通過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自主創新企業開展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前瞻性技術研發;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大力扶持企業化的公益性研發機構,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讓從事科技創新研發的有關企業能夠享受與科研院所等同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政府在創新政策上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針對深圳中小企業量多面廣、創新動力強勁但實力較弱的特點,重點打造以重大共性和關鍵技術為主的行業公共技術研發平臺和以提供檢測、實驗條件為主的檢測實驗平臺;針對大企業創新實力雄厚的特點,重點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工程實驗室,進行前沿技術攻關,實現核心技術突破,發揮自主創新活動的引領作用。對于大型科技企業(如華為、中興等),盡量選擇讓企業以市場的力量去配置資源;對于民營企業,則是盡量為它們解決與體制的銜接難題,盡量去影響現有體制,讓傳統體制包容新的體制(典型的代表是華大基因);對于體制內科研院所,則是鼓勵產學研結合,放手讓它們嫁接市場基因。正是這種收放自如的政府、企業的協作創新,讓一批擁有創新技術和創新精神的企業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洗禮中脫穎而出。 第四,深圳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資源非常匱乏的狀況下建立了高效的人才機制,貫徹落實高層次人才政策,啟動人才安居工程,實施“孔雀計劃”積極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團隊。通過引進全國甚至全球人才、嫁接內地及香港高校資源,通過企業研發中心的實踐,將科研能力轉換為先進生產力。 。ㄗ髡邌挝唬褐袊缈圃贺斀洃鹇匝芯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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