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6日表示,證監會今天起將就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共24條,著重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六類問題做出規定。
一是基本定位,明確區域性市場為省級行政區劃內私募證券市場;二是功能作用,明確區域性市場是小微企業培育規范的原地、小微企業的融資中心、資本市場中介服務的延伸等;三是明確了監管體制;四是規定了監管底線,將按照負面清單管理的思路,著重劃出必須的行為底線,包括:不得公開發行證券、不得向非合格投資者發行證券,以及交易方式、間隔必須符合國務院有關規定等,此外突出市場自律淡化行政色彩;五是市場規則,涉及提供私募證券發行、轉讓、信息披露、合格投資者、賬戶管理、資金管理等問題的基本要求;六是支持措施,支持區域性市場與全國股轉系統建立合作關系,支持中證協、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市場,將專門推出專門服務于區域性市場的小微證券公司試點,并研究其他措施支持區域性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