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網公布了《2018-2019年度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暫行辦法》,將對社會公用充電站的運營情況分別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對全年維護良好的充電站,每站每年最高可獎勵20萬元。
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分為兩部分,一是日??己霜剟?,即每三個月對公用充電站的平均充電收費標準、利用率等經營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引導企業通過優化收費標準、創新運營模式等方式提質增效。根據考核情況,對考核評價最好的A級充電站給予每度電0.2元的獎勵,獎勵上限為1500度/千瓦·年。
二是年度考核獎勵,即在考核年度內對公用充電站的安全生產、維護管理、互聯互通等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引導企業加強運維管理,鼓勵社會公用充電設施發揮“持槍站崗”作用,為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服務。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考核評價最好的A級充電站給予106元/千瓦·年的獎勵,獎勵上限為20萬元/站·年。
申報的公用充電站需滿足兩項條件,即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服務、維護管理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技術標準、設計規范、建設標準和管理要求;充電設施企業將所屬社會公用充電設施接入市級公用充電設施數據信息服務平臺,實現充電設施狀態信息互聯互通,并及時傳送充電訂單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