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光大證券麗水燈塔街證券營業部(以下簡稱“麗水燈塔街證券營業部”)存在向非營銷人員下達營銷任務、費用管理不規范及不相容崗位部分職責未有效分離等問題,反映出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合規管理不到位,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麗水燈塔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浙江監管局對麗水燈塔街證券營業部負責人雷海軍同樣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指出其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光大證券(601788.SH)相關營業部今年以來已多次因營業部合規問題被監管處罰。1月,光大證券上海金山區衛清西路營業部就因員工違規委托第三方攬客遭處罰;新疆克拉瑪依迎賓大道證券營業部有員工借用他人賬戶炒股。4月,廣西南寧金浦路營業部則因支付客戶介紹費和“繞標套現”問題被出具警示函。4月底,長沙芙蓉中路營業部被認定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交易行為被出具警示函。(實習生熊峻渝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