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節能降耗目標沒有實現,如果不采取果斷措施,‘十一五’期間節能目標可能也很難實現!比珖舜蟠、皇明太陽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黃鳴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當前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五項建議。 首先要進一步健全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加強執法監督。抓緊擬訂有關循環經濟、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著手建立能源統計指標體系、評價考核體系和監測體系。認真評估能源資源、環境立法和各地執法情況,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的力度,對節能降耗和環境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的要追究法律責任,重點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和不嚴格執法的問題。 其次要完善相關政策。一是價格政策。建立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治理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產品價格中應體現資源消耗與污染治理的成本,使節能及環境治理成本內部化。二是稅收政策。對節約資源能源、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治理環境污染等成績顯著的企業,應給予稅收減免等政策優惠。根據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建立完善資源環境稅;加快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財政轉移支付要考慮到生態補償。三是投融資機制。切實加大節能降耗與環境保護投入,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四是引入市場機制,大力發展節能產業。鼓勵單位和個人委托專業能源資源承包商承擔節能降耗治理方案的實施或節能降耗設施、設備與器具的運營,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確保相關設施高效、穩定運行。 再次要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實行能源資源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有關企業的能耗指標,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檢舉和揭發各種能源資源違法行為,推動能耗公益訴訟。企業必須公開能耗信息。對涉及公眾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要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強化社會監督。
另外還要適當調整能源資源價格。我國能源稀缺程度未反映在價格上,價格的扭曲導致供需雙方不能得到準確信號,進而導致消費扭曲。 最后,“深入開展節能降耗宣傳教育也是當務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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