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香港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CEPA的簽署和實施,是“一國兩制”方針在經貿領域的成功實踐。減少和消除了兩地經貿交流中的體制性障礙,加速了相互間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自由流動,對香港經濟復蘇和兩地經貿交流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CEPA的實施增強了香港市民投資和消費的信心,推動了香港經濟的全面復蘇和增長,帶動了酒店、零售、餐飲、運輸等行業的景氣回升,拉動了房地產市場回穩和股票市場上揚,困擾香港多年的通縮問題也隨經濟強勁復蘇而消失。 其次,減緩了香港制造業外移,為香港服務業拓展了發展空間,鞏固了其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扭轉了香港自2001年開始本地產品出口負增長的局面,提高了兩地制造業的配合效率,也使香港日益成為跨國公司拓展內地與亞洲業務的首選之地。2006年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及辦事處數量創歷年新高。據特區政府有關部門調查,有三分之一的公司稱選擇到港投資與CEPA有關。 第三,香港的資本、貨物、人才和管理經驗以更積極的姿態進入內地,促進了內地制造業升級和服務業的發展,為內地進一步擴大開放積累了豐富經驗。同時,減少和消除了兩地經貿交流中體制性的障礙,加強了兩地政府、行業協會和工商界的溝通與協作,促進了兩地經濟的互動與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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