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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劍峰 王增武
主編 出版:社科文獻出版社 |
金融創新始終是金融發展的真正動力。在經濟學人殷劍峰主編的《影子銀行和銀行的影子》看來,金融創新必須具備一個基本方向,那就是找尋替代傳統銀行業兩個基本功能的工具、機制和市場,提供流動性和創造信用。
金融創新的兩個主要的脈絡,一個是影子銀行,指銀行理財產品之外的所有非商業銀行系統內的資金流動,包括出自信托、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拍賣行等準金融機構的貸款,也包括實體企業之間、居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影子銀行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上有很多定義,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外提供流動性創造信用的工具機制和市場。另一個方向是銀行的影子,這是指傳統銀行業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中不被統計為信貸的各種信用創造活動,這種信用創造活動同時會反映在銀行的負債方,表現為貨幣的增加,從而增加流動性的功能,它與影子銀行雖有差異,但實質卻是相同的。由于影子銀行和銀行的影子,一個在表外,一個在表內,導致這兩種金融創新活動在金融總量上存在差異,也就是信用和貨幣不相匹配。
自2008年以來,我國的廣義貨幣M2與GDP之比急速上升,而金融創新以銀行的影子為主導,必然會有杠桿率上升和貨幣總量上升這么一個同時相伴的結果,這與美國完全不同。有兩個統計,我國商業銀行發行的信貸再加上購買的債券,占信用總量的比重在持續下降,2012年只占65%,但如把銀行的影子同業資產算上,則在我國信用總量中,商業銀行的信用一直穩定地維持在90%以上。所以,如果目前市場出了什么問題,首先沖擊的是商業銀行體系。
寫出《王二的經濟學故事》的郭凱,認為影子銀行這類金融機構具有六個特征,其中前四個是銀行的特征,后兩個是“影子”的特征,但其風險與商業銀行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即流動性錯配、期限錯配、風險錯配和使用杠桿。但由于缺乏足夠的監管,影子銀行容易發生風險的過度積累。而由于最后貸款人和處置機制的缺失,影子銀行的風險一旦暴露,很難在短時間快速遏制和有序處置,從而造成風險的擴散和傳播。
如何應對影子銀行的風險,郭凱認為,在政策層面至少在四個方面需要加強:一是加強信息披露。信息不充分輕則導致監管和社會監督的困難,重則導致非正當競爭和欺詐等違規甚至犯罪行為。因此,加強銀行表外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同時“陽光化”民間金融(如溫州金改中采取的一些措施),應是下一步的基礎工作之一。二是規范和加強銀行表外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要求。對這些機構及其關聯機構的資本和流動性監管,特別是根據機構實際經營的業務來確定資本和流動性監管的標準,避免出現不同機構從事類似業務但卻面對不同監管標準的尷尬。三是加強監管和完善監管體系。有監管和嚴格監管并非一個概念,而銀信合作、銀證合作等業務模式也對我國分業監管的監管體系提出了挑戰。因此,在短期內,加強對銀行表外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顯得十分必要。而從中長期看,則需重新審視我國的監管體系,盡力使之與我國金融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相適應。四是深化金融改革。西方金融危機暴露出的問題是金融業的過度發展、過度自由放任和缺乏監管,影子銀行的膨脹就是典型的例子。我國面臨的情況則很不一樣,我國的問題是金融改革還不徹底,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傳統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無法滿足實體經濟的需要,因此才在正規的金融體系外派生出了類似影子銀行的機構和業務。因為擔心影子銀行的風險,而限制或放慢資產證券化、債券市場和直接融資等的發展,無疑是因噎廢食。在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各項金融改革才是正解。
據《影子銀行和銀行的影子》的估算,2012年我國主要負債主體地方政府的負債本息約在13.56萬億左右,而國家審計組公布的數據是10.7萬億。假如地方政府債務規模不再增加,利率不變,央行不加息,測算地方政府償債率,
2013年地方政府償還債務需要可動用收入的99.14%,2014年是70%,2015年85%,2016年77%,2017年33%。而最讓人擔憂的是,在很多中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已失去了償債能力。
在美國的次貸危機中,影子銀行成了眾矢之的,隨后美國通過了“大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Law)。在我國,大量高風險的理財產品存在于銀行的表外資產,當風險爆發時,銀行不得不將這些高風險理財產品納入表內,也會形成大量的呆壞賬。當然,就中國的現狀而言,銀信理財產品規模還相對較小,不至于沖擊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對此殷劍峰與郭凱的認識一致:對影子銀行要加強監管,使其體系陽光化、規范化,而不是將其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