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在北京召集100多家醫藥企業開會。會議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上書國務院,提交《關于改革“以藥養醫”機制的建議》。建議文稿說,“藥品降價已經進行了10年,全國性大規模降價21次,聲勢很大,實效卻不大。這說明如果不從‘以藥養醫’的根上下手,再干10年,再降100次價,也解決不了問題!保ǎ吃拢橙铡度A西都市報》)
“醫藥不分”、“以藥養醫”,一直是我國醫療體制的頑疾之一。據《2006年醫療衛生綠皮書》透露,“目前大醫院藥品收入平均約占醫院總收入的50%至60%,一些基層醫療機構的這一數字已高達80%至85%”。本應以醫術生存的醫院,卻“驅本逐末”以賣藥為生。在利益驅動下,醫院和醫生成為藥品價格上漲的既得利益者和推波助瀾者。 針對醫院里的藥價虛高,以及藥品進貨、處方、銷售環節中的腐敗現象,很早就有人提出醫藥分離的設想,國內有些地方也進行了嘗試。2003年,上海海江醫院嘗試關閉醫院藥房,專事診療,賣藥則由從社會上引進的平價藥店擔當。不過,此嘗試很快失敗了。原因在于:醫院尚且不能從醫藥的暴利氛圍中走出來,盡管他們有醫藥分離的良好想法,一旦由于醫藥分離給利益帶來的強大沖擊成為現實,醫院缺少承受能力和心理準備。事實上,在全國不少地方,一些醫院的醫藥分離嘗試之所以失敗,大都與此有關。由此得出的教訓是:靠醫院的自覺,最終達到醫藥分離是不現實的,必須有外力強力推行醫藥分離。 有人把“醫”和“藥”比喻成在一起過日子的兩口子。這次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偕國內醫藥企業巨頭一致向“以藥養醫”的頑疾開炮,顯示“醫”“藥”這兩口子已經產生某種裂痕,只是這種裂痕的強度如何,能否最終導致他們順利“離婚”,我們還未為可知。畢竟能否拿到“離婚證”,“醫”和“藥”單方面說了都不算,必須要政府發話才權威。 從長遠來看,“醫”“藥”分離是必分不可的潮流,在這方面,政府可以借鑒一下韓國的經驗。韓國從1998年起開始進行醫藥分離的籌備工作,他們廣泛征求各界代表的意見,制訂了醫藥分離的方案和嚴厲的懲罰措施。韓國規定,對于不執行醫藥分離制度的醫院和醫生,將依法處以暫停、取消醫療資格,甚至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雖然在強力推行醫藥分離的過程中,韓國出現了個別醫院的工作人員罷工罷醫的現象,但最終,他們將醫藥分離制度推行了下來,使公眾從藥價下降中深深受益。 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不可否認的是,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往往不夠強盛,在其成長的過程中,可能遭遇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但是,無論如何,積極的嘗試總勝過裹足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