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口產品的排污企業將是環保部門的監管重點。繼“綠色信貸”、“綠色證券”之后,又一項環保重拳——“綠色外貿”正式出臺。商務部日前和環?偩致摵舷掳l了《關于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將視情況中止環保違法違規企業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10月15日《東方早報》)
今年以來,一系列全新的環!熬G色新政”陸續出臺。為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監管部門先后推出了“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如今,商務部通過強制性的出口政策,發揮各類出口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示范作用,有效控制“兩高一資”(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性)產品出口,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促進貿易平衡,推動出口企業率先提高環保水平?梢灶A見,“綠色外貿”對環保違法違規企業特別是那些出口大戶將是沉重一擊,其作用將等同于一定時間內的強制停產。 曾幾何時,出口企業,哪怕是環保部門掌握的污染大戶,都是當地政府的“掌中寶”、“心頭肉”。我們經?吹竭@樣的企業榮譽榜——利稅、工業增加值、出口創匯等各項經濟指標均位居某某地區或行業前列。然而,無法回避的是,就在這些創匯大戶中,有一些嚴重污染企業置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于不顧,前門慶賀產品漂洋過海,后門卻肆意非法排污,危害環境與四鄰。對此,受污染危害的群眾告狀無門,某些地方政府全力袒護,監管部門礙于地方保護無可奈何,而“出口創匯”成為污染企業最有效的一塊“遮羞布”。 這種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粗放發展模式,在改革開放初期曾經被一些地方領導視為求之不得的“外貿政績”。在貫徹科學發展觀、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今天,已到對污染企業出口創匯“豁免牌”說“不”的時候了! 外貿是經濟發展重要的“增長引擎”,那么,“綠色外貿”應成為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源動力!熬G色新政”是環?偩旨跋嚓P職能部門告別“環保風暴”之后一系列制度建設方面的積極舉措,它標志著我國環境制度建設與配套執行進入了一個更趨理性與成熟的階段,更加具有科學性、系統性、長效性和制約性。這將有利于形成制度合力,箝制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也是對某些地方政府傳統政績觀的一次顛覆。同時,還要看到,通過“綠色外貿”政策的指向,有利于增強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引導公眾的消費行為。有長遠眼光的企業家應抓住這個機遇,積極融入“綠色外貿”潮流,推出綠色產品,開發綠色市場,樹立綠色形象,以贏得國際市場的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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