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綠色信貸”、“綠色證券”之后,又一項環保重拳———“綠色外貿”正式出臺。商務部表示,日前和環?偩致摵舷掳l了《關于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將視情況中止環保違法違規企業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見《東方早報》)
有出口產品的排污企業本質上是自私自利的,一方面,它讓自己的產品出口到國外,實現了利潤,卻把污染留在國內,加大了資源環境壓力;另一方面,出口產品價格不能真實反映社會成本,加劇貿易摩擦,助長貿易順差的不合理增長,給中國產品的形象造成損害。 然而,長期以來,污染問題不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愈演愈烈之勢。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是某些地方政府只重政績,不問其他,只要所轄企業能出口創匯,能增加GDP,能給自己臉上貼金,什么高污染、高能耗,便統統都不管不顧,大開綠燈,了不起為了應付檢查,象征性地對污染企業給予罰款,而政府與企業彼此心照不宣。但是,這點罰款,和污染企業所賺的利潤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 顯然,僅靠行政命令和企業自覺來實現治污是無效的,而依法治污的法制環境似乎還不很健全。在這種情況下,多管齊下,多個部門聯起手來,共同把環保利劍全方位地伸向污染企業,倒不失為一種積極有效的方法。 據稱,商務部將把環?偩滞▓蟮倪`法違規企業名單及相應的處罰決定書下發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環保部門提供處罰決定書,暫停受理有關企業出口業務申請。最為嚴厲的是,在商務部收到有關污染企業的出口業務申請情況后,將根據《外貿法》的規定,中止該企業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對環保違法違規企業特別是那些出口大戶來說,這無疑是致命一擊,效用等同于強制停產,等同于扼住了污染企業的咽喉,相信它定能起到有力遏制污染的作用。 由此看來,在有效控制“兩高一資”(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性)產品出口,轉變外貿增長方式,促進貿易平衡,推動出口企業率先提高環保水平方面,不是沒有辦法,而在于想不想作為。只要各有關監管部門都能行動起來,并且聯起手來,像對待過街老鼠一樣對待污染企業,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