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質疑為“暴利”險種的交強險費率如何調整?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12月中旬將在北京召開交強險費率調整聽證會,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所提出的交強險費率調整方案聽取各方面意見。(12月4日《東方早報》)
可以預計的是,因為遵循“不盈利、不虧損”原則,本次聽證會將是一次“聽降會”:交強險保障金額將提高,而費用將有所降低。舉行聽證會當然是對法律規定和公民權利的尊重,“聽降會”公眾自然尤其歡迎,但是,現在就斷言“公眾將真正直接享有話語權”,卻未免為時尚早。 交強險自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遭遇了“涉嫌暴利”的質疑。今年年初,曾經多次有律師征集全國車主向保監會提出“交強險保費聽證申請”,可惜并未得到批準;隨后,北京又有700多名車主起訴中國保監會,狀告其未經聽證審批交強險行政許可。對于交強險,公眾一直存在著強烈的聽證愿望。問題在于,為何公民依法提出的聽證申請得不到批準,而只就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的降價方案舉行聽證呢? 對于被質疑為“暴利”的交強險,公眾當然有理由認為“本該降得更多”,而現在的降價方案不過是以九牛之一毛的讓步來換取持續“暴利”的機會。其中的關鍵還在于,相關部門仍然在一些重要的數據上諱莫如深,公眾也無從探究。不能對交強險存在的暴利及原因了然于胸,如何行使聽證權利?為此,筆者希望在完善聽證程序之外,建議相關部門將交強險的各類經營費用具體數據公布于眾。 同時筆者也注意到,在中國保監會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業務年度交強險專項審計報告中,經營費用高達近141億元,超過賠款支出的139億元。為何經營費用會高于賠款支出?交強險究竟是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還是保障保險公司及其從業者的?保險公司應該做出解釋。只有真正保證了公眾的知情權,聽證才更有針對性,結果才能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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