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主辦的“首屆高層稅務論壇”日前在上海交大舉行。專家在本次論壇上透露,個人所得稅“推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扣除”,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在研討中。(《東方早報》9月15日)
長期以來,無論是專家學者(包括政府高官),還是普通民眾,在個稅變革思路上,大都目光聚集在個稅起征點上,F在,個稅家庭綜合稅制終于進入了公眾的視野。如果此項公共政策能夠順利出籠,則不僅能充分體現個稅制度的人性化,更能實現中國稅制的重大轉型。
就目前個稅制度來講,“一刀切”的征管模式,不僅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公正,也不符合我國的國情。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太平衡,各地工資發放水平相差很大,譬如,如果北京、上海等發達城市執行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可能就過低;而在西部云南、貴州等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同樣執行這個起征額,有可能比較合適。還有,假設一對夫妻,丈夫工資2500元,妻子下崗,這樣的話,再對其丈夫征稅,就不太合理。
與此同時,個稅制度僅靠提高起征點,滿足不了公眾現實需求。頻繁抬高個稅起征點,不但要履行各種繁瑣程序,加大制度成本,而且也會影響執行效率。自1981年開始征收個稅,到了2005年免征額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今年的2000元。在這27年里,不知有多少專家學者和公眾的強烈呼吁,以及人大代表的N次“上書”,最后,才把起征點提高到目前的水平。
因此,推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扣除的個稅變革,已是大勢所趨。但要想實現個稅扣除變革,決非像小孩過家家那樣簡單易行,需要邁過具有很大挑戰性的兩道坎:
首先,稅收征管體統的架構。比如,美國個稅制度設計特別細化和精準,早在1913年美國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報稅表格加上各項提示總共只有32頁,而現在,哪怕是你的情況最最簡單,是單身、沒有孩子、不用算扣除款項,可是光是這種最簡單的報表,文字說明也有30多頁,更不用說那些家庭、收入情況復雜的了。而我們的個稅制度設計相當的粗糙和簡單,很明顯,個稅征管體系的構建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我們要實現合理化征收個稅,肯定還會有很長的路要走。
其次,稅收剛性的增強。長期以來,工薪階層一直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卻長期與個稅無緣。其間最主的因素是偷逃稅者得不到應有處罰,自稅收征管法實施以來,因為偷逃稅而坐牢的更是鳳毛麟角。而從實施個稅申報一年多來講,個稅申報依然“賴”上工薪一族,私企老板、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寥寥,那些被列為高收入人群相對集中的行業,申報人數也相對較少。盡管稅務部門的高官一直強調,“我們將嚴格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絕對不會有任何留情!钡,面對天文數字般負隅頑抗的抗稅者,突破“法不責眾”的窠臼勢必比登天還難?
如果這兩道坎邁不過去,不管是個人納稅,還是以家庭為單位繳稅,都無法實際本質上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