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業上市公司五糧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已有一周時間。一周來,圍繞著五糧液一案,包括本報在內的不少媒體,都進行了追蹤報道。五糧液違規操作的真相,終將曝光于天下。 從目前已知的信息看,五糧液一案源于“陳年舊賬”。作為一家公眾公司,五糧液涉嫌企業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炒股、涉嫌操縱股價、涉嫌內幕交易、涉嫌虛假信息披露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其實也正是近20年股市中的沉疴所在。五糧液的這筆“陳年舊賬”,揭示的仍然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亂象。 眾所周知,證券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是危害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毒瘤”,現代市場經濟國家自美國首開禁止內幕交易的先河以來,普遍制定了禁止內幕交易的法律。我國的《證券法》及《刑法》也對內幕交易予以明確禁止。不過,與近20年的股市發展相伴隨的,是層出不窮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F有的法律法規還未能真正完全撕碎市場的黑幕。 簡單回顧過往歷史,可發現資本市場中的種種亂象,是如此觸目驚心。諸如“基金黑幕”、“莊家呂梁”等轟動一時的典型案例,至今人們記憶猶新。2005年前的一段時期市場低迷,監管不到位及市場混亂便是其中一個原因。中科創業、億安科技等一批莊股的橫行,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而在股市“全流通”后,相關各方對股價更為關注,內幕交易案件繼續增多、操縱手段形式更為多樣。 顯然,個中內情并未完全曝光的五糧液,不過是整個市場秩序紊亂的個案而已。五糧液的問題,看起來并無特別新鮮之處,仍然是某些惟利是圖之人,利用制度的疏漏、監管的缺失,企圖操縱市場,牟取不法利益的丑惡行徑。這種案例我們已經見過太多,五糧液如此,杭蕭鋼構也是如此,特別是市場中的這個系、那個系,神通廣大,出手資金額往往巨大,翻云覆雨,劫持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面對市場亂象,加強監管是正道。應當肯定,近年來(特別是近一兩年來),監管者始終把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打擊重點,也查處了一批危害證券市場的大案要案。在逐步完善制度建設的同時,管理層還通過充實稽查力量,加強與司法機關的配合,以求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但也要看到,比之證券法律法規的完善,比之制度層面的建設,執行方面還是顯得滯后,力度不夠。有些案子雷聲大、雨點小,在輿論熱鬧一陣之后,最終沒了下文;有些案子中的當事人或當事企業,與其違法違規的所得相比,懲罰力度實在太小。當唐建們的“老鼠倉”成為眾矢之的時,我們不知道,躲在暗處的內幕交易行為又還有多少呢?尤其是信息特權階層,往往會在股指大漲或大跌的關節點上,悄然提前介入,又迅速退出,獲取巨大的不法收益,進而損害“三公”的市場環境,但這些“信息權貴”,又有幾人受到了懲罰? 進一步看,打擊市場亂象,要靠加強監管,也要靠強化公司治理,原因在于,資本市場中內幕交易等亂象頻發,與上市企業的公司治理現狀密切相關。如就內幕交易行為來說,研究早就表明,公司治理不善是內幕交易發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內幕交易能夠獲取超額收益,并造成交易量的波動,如果缺少有效的公司治理,實質是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在投資市場的外部法制環境還難盡如人意的情況下,強化公司治理,將外部的法律要求內化為上市公司的道德律令,有著現實意義。 從杜絕市場亂象的角度看上市企業的公司治理,強調的當是加強內部人自律,尤其是針對高層管理者的行為治理。過去大大小小的內幕交易或市場操縱案例,問題大抵出在高管層。五糧液一案,其實也未逃脫這一“定律”。因此,高管層如何加強自律以及對其進行必要的法律法規約束,對于消弭市場亂象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強化上市公司的治理,也要加強企業的外部治理,堵住信息不當外流的通道。一方面,要嚴格紀律,嚴格守法,避免信息通過相關渠道傳出,另一方面,則是優化企業信息披露制度。當然,這還僅僅是從防止內幕交易,設立必要的“防火墻”而言的。這種具有針對性的公司治理,依賴于整個公司治理系統是規范的,有效的,也是制度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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