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昨日在部署2009年度衛星遙感圖片執法檢查工作時表示,將通過全面掌握違法用地情況,發現土地違法行為,對違法嚴重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員實施問責,以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秩序,促進各地加強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面對土地違法現象的泛濫,一種時尚執法——衛星遙感圖片執法檢查,橫空出世了。眼下,利用“天眼”來監測土地使用情況,已上升為國家層面的行政執法行為,這不僅能利用高科技加大監管力度,也能扭轉土地違規失控的局面。 從一些地方的具體實踐來看,衛星監測的確能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因涉嫌在6年前挪用2000余萬元公款及資金建造別墅群,中建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陳道林,于去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提供這一大案線索的“線人”竟是來自衛星的遙感監測。 在贊嘆衛星有相當“偵察力”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這樣的一個事實,盡管全國各地紛紛用衛星這種高科技監測手段,但違規和違法用地情況卻有增無減。更令人震驚的是,一些地方為對付衛星監測,煞費苦心,頻出“損招”、“陰招”:有的地方曾經將非法用地用綠網蓋上,以對付衛星檢查;有的地方搞假拆,把違法建筑物的墻扒掉,地基、柱子等,用土埋上一埋,“
照顧衛星”。這意味著,衛星監測仍然是“馬后炮”,并非是根除土地違法現象的“靈丹妙藥”。 事實上,對于國家或者大城市的土地資源管理部門而言,如果說動用衛星遙感監測是不得已而為之,那么,一些區、市乃至縣,也“租”衛星監測,就讓人們難以理解了。就目前一些地方違法用地的現狀,根本無需用衛星監測,如果執法者主動出擊,開著車轉上一遭,恐怕就會有發現大多數違法者,更何還有第三只眼——公眾的監督和舉報,可以為土地管理部門提供可靠信息,其準確性并不比“天眼”差。 所以,土地執法不能過度依賴衛星監測,而在于嚴厲的問責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