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瑞士巴塞爾電 根據今年4月初二十國集團倫敦金融峰會決議設立的金融穩定委員會27日開始運作。
倫敦金融峰會決定新建金融穩定委員會取代金融穩定論壇。新機構下設機構擴大,職能更為廣泛,將承擔全球金融監管體系改造這一重任。
據悉,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具體職能包括:評估全球金融系統脆弱性,監督各國改進行動;促進各國監管機構合作和信息交換,對各國監管政策和監管標準提供建議;協調國際標準制訂機構的工作;為跨國界風險管理制訂應急預案等。
為履行好這些職能,金融穩定委員會設立全體會議和指導委員會,同時成立三個常設委員會———脆弱性評估委員會、監管和管理合作委員會以及標準執行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