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呼和浩特電
近年來,為促進政府采購規范運作,實現政府采購工作的高效、有序、透明,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從管理機制、運行機制、監督機制三方面入手,建立了三項有效的內控機制,保證了政府采購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平,促進了政府采購工作持續、健康地發展。 完善內控管理機制。敖漢旗實行執行機構(政府采購中心)和監督機構(政府采購辦公室)分設,并明確了機構職責,改變了以往財政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問題,使整個政府采購運行與監管鏈環環緊扣,既相互銜接,又相互制約,從而形成了較為有效的內控管理機制。 規范內控運行機制。通過在申請采購、審批、確定采購方式、制定采購方案、實行公開采購、簽訂采購合同、供貨審核驗收、支付結算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固定操作程序,以熱情的服務、規范的管理、嫻熟的技能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從而建立了有效的內控運行機制。 建立全面監督機制。為加大監督力度,敖漢旗嚴格按《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從制標、發標、投標、評標、定標到合同簽訂、組織驗收和貨款結算的各個環節,每次政府采購活動都有旗紀委、財政部門、采購單位、社會監督員現場監督,保證了政府采購“陽光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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