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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記者:雷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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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為推動農業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提高農產品出口質量,商務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申報2008年度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 通知明確,2008年度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主要支持兩大領域。一是農產品出口行業公共技術平臺。指由行業組織、企業及其他社會團體獨資、合資或合作興辦,以本行業出口企業為服務對象,通過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場的研發、設計、質量控制、產品檢測所需的公共技術及設備,為新技術、新標準的制訂、交流、推廣、咨詢、培訓或出口產品自檢、預檢等提供服務的機構。 二是出口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指出口企業根據良好農業規范(GA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或有機產品等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建立的出口產品溯源和追蹤體系。企業建立的追溯體系,應記錄農藥、獸藥、種苗、種畜禽使用及農產品種植、養殖檔案和流通情況,并通過電子標簽、條形碼等信息手段,確保產品可追溯至加工、生產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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