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房地產市場調控新政:在昆明市主城4區、3個開發(度假)區及呈貢縣范圍內,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即日起每個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據昆明市政府副秘書長傅希介紹,自去年8月份以來,受全國、全市CPI指數上漲過快影響,昆明市房價呈現反復波動的特點,反彈壓力較大。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9月,昆明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環比上漲1.2%,位列全國第5位;10月環比上漲1.6%,位列全國第4位;11月和12月環比上漲0.1%,位列全國13位。為此,昆明市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昆明市政府經商請省住建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銀監局同意,聯合下發《關于在昆明市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告》。
《通告》規定,在昆明市主城4區、3個開發(度假)區及呈貢縣行政區域范圍內,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的同一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達到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對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住房,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此外,昆明市規定,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昆明市戶籍居民,各商業銀行將暫停發放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實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的規定。公積金貸款方面,對購買首套房且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不得低于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不得低于30%;購買第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