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匯票、承兌匯票因其安全性、便捷性和高效性,成為企業金融經濟往來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銀行匯票、承兌匯票到期才能解付,而有的持票人急需現金,提前解付業務應運而生。
現在只有部分銀行受理提前解付申請,并應履行嚴格審批手續,所以一些資本充裕的民間金融中介瞅準商機也從事匯票解付業務,從中賺取利息差。然而,看似安全穩妥的提前解付過程中,卻醞釀著一定風險,容易給持票人和付款中介造成巨大損失。
據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探長宋政杰介紹,警方曾經受理過一起此類案件。報警人通過街頭非法小廣告與一男子取得聯系,該男子自稱為銀行工作人員,可以幫助報警人快速辦理提前解付業務。為贏得報警人信任,該男子還先引領對方到其“任職銀行”的業務大廳瀏覽一番,后將對方帶到業務大廳樓上寫字樓的一間辦公室內,雙方簽訂協議,報警人將金額為兩百萬元的承兌匯票交于對方。轉天,報警人自覺有異,重返銀行所在寫字樓,發現早已人去屋空。
辦案民警調查發現,該男子根本不是銀行員工,而且寫字樓內的辦公室也是臨時租用的。報警人與民警立即對該承兌匯票辦理支付,由于發現及時成功避免了經濟損失。
警方在此提示,持票人辦理提前解付業務最好通過正規渠道,選擇銀行或信用資質良好的中介機構。